近日,澳門一藥房因數盒澳門生產的感冒藥被藥物監督管理局稽查時要求提供進口證明,引發行業熱議。事件不僅導致涉事藥品被暫停銷售,更讓中小藥房陷入經營困境,也折射出澳門在“1+4”多元發展背景下,藥品監管與產業扶持的銜接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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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稽查人員在該藥房例行檢查時,對數盒本地生產的感冒藥提出進口證明要求。據涉事藥房負責人透露,這批藥品均為持有合法制造準照的澳門藥廠生產,手續齊全、合規流通。但監管人員仍要求補充進口單據,最終導致門店無法正常銷售,直接影響日常經營與現金流。
“明明是本地產的藥,卻要像進口貨一樣提供進口證明,這給我們小商戶帶來了額外負擔。”該負責人無奈表示,類似情況并非個例,部分本地藥企合作的藥房也面臨類似困擾,不僅增加運營成本,還延誤藥品供應時效。
業內人士指出,此次稽查疑似混淆“本地生產”與“進口”監管邊界。藥監局作為藥品監管主體,既要保障用藥安全,也需兼顧本地產業發展需求,不應讓合規的本地藥品承擔不必要的進口手續成本。
澳門特區政府近期明確將“拼經濟、扶中小企”列為2026年施政重中之重。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強調,將延續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豁免牌照費等惠企措施,推動中小企向專業化、特色化發展,助力拓展大灣區市場。
針對此次應完善本地藥品流通配套機制,明確本地生產藥品的流通證明標準,既守住藥品安全底線,也為“1+4”多元發展(重點涵蓋大健康、現代金融等產業)保駕護航,讓扶持政策真正落地見效
此外,業界建議結合澳門“1+4”大健康產業規劃,進一步完善本地制藥產業鏈配套,支持本地藥企做大做強,通過規范監管與產業扶持雙向發力,既保障市民用藥安全,也為中小商戶減負,助力澳門經濟多元復蘇,推動監管政策與產業發展同頻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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