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曉聲的《我和我的命》改編成的電視劇《我的山與海》,方婉之是主角,本來是想塑造成一個很勵志的形象,沒想到一出來,觀眾盡對她一致地討厭上了,看完小說,終于弄清楚了她不討喜的4點原因:
1、別人的孩子再怎么對她好也養不家,一旦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瞬間心里就產生了隔閡,拉開了距離,似乎這20年的養育之恩完全白費,只認血緣,哪怕當年丟棄了她,也會認為是為她好,在方婉之身上完全沒看到生恩不如養恩大的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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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婉之從小就是個虛榮的人,沒有哪個孩子會一直稱呼自己的母親是“校長媽媽”,稱呼爸爸是“縣長爸爸”的,還把自己“玉縣公主”的名號打得賊響亮,盡管方靜妤得知后教育了她,但實際上,在梁曉聲的書里,方婉之一談到方靜妤,“校長媽媽”的稱呼貫穿始終。
會這么一直叫,就證明在她心里不僅以母親自豪,還有以方家望族來標榜自己身份的企圖。
事實上,后來方家的整個海外家族回來尋根,把方婉之視為了方家在國內的唯一傳承人,方婉之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盡管她嘴里一直在說自己要做一個平凡的好人,以方家望族這樣的身份,再加上有一個市長養父,事實上就已經不平凡了,一再強調自己的平凡,就是變相地為自己的身份加“綴敘”,是另一種形式的虛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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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婉之對養父的冷漠與無情,可以為了逼他交出方靜妤留下的那封信,把整個書房都砸了,完全不顧孟思遠為何不給她看信的原因,得知身世真相后,立馬不叫他爸爸了,而是趕緊跑回神仙頂去認親,20年的養育與教養,真的是覆水東流。
對原生家庭力所能及的回饋沒有問題,可以展示出自己的寬容大度,但沒必要對養父心生嫌隙,畢竟養父從始至終都沒有做過任何對她不好的事,只是在那封信上有些阻擋,就可以讓方婉之不再叫她一聲爸了,談個戀愛,又全然不長腦子了,這樣的方婉之,才是觀眾們都看不明白,也討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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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方婉之后來和李娟合伙創業成功之后,丈夫高翔已經看到了李娟的性格優勢與發展前景,基于對方婉之性格的了解,一再地勸她退股,不要再束縛李娟的發展,因為李娟的前途不可限量。
但以方婉之柔弱的性格,也一再地不愿意退股,還覺得這樣對李娟不好,會讓李娟多想,在經過高翔的一再分析勸說下,方婉之去了上海才和李娟徹底劃清。
事實證明,沒有方婉之的掣肘之后,李娟展開手腳在深圳打拼,還買下兩套房,沒有對朋友的顧忌,可以自己做主生意場上的決策,李娟越飛越高,而方婉之不可能做到這一步的,她還是在公司里打工,最高也就做到一個部門的經理。
在方婉之與李娟身上,再一次證明學歷不等于能力,性格因素才是發展的關鍵。
盡管方婉之表現出來的大度讓她盡量在塑造一個很好的人設,但卻明顯地被李娟的人設搶盡了風頭,李娟表現得更加真誠,更加坦蕩,也更加明理,不像方婉之,感覺很多時候都是在刻意為之,尤其是在生養兩個父親的角色轉換里,讓人感覺寒涼與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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