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州市長樂區(qū)居民林木林反映稱,2025年5月21日,他因拆遷問題進京信訪。
2025年6月25日,他到福建省信訪局咨詢進京信訪處理結果時,被該局工作人員告知:你已簽字,信訪事項已完成調解,問題已經解決。但林木林表示,他本人從來就沒有在任何調解材料上簽過字或者蓋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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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下午17時左右,林木林再次前往國家信訪局反映問題,窗口接待員也稱“林木林已經簽字調解”,但林木林表示他本人從未簽過任何調解協議。
隨后,林木林與窗口接待員一同調取簽字筆跡,并與林木林本人現場書寫進行當場比對,結果證明信訪檔案材料當中的“林木林”簽字筆跡是被臨摹的,該簽字并不是林木林本人的簽字。
針對簽字被臨摹的問題,林木林已向福州市12345市民服務便民熱線反映,他要求作出該信訪回復的長樂區(qū)漳港街道辦事處公開鑒定字跡真?zhèn)危贸鲎C據證明林木林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對信訪事宜予以簽字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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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林表示,他確實沒有在任何關于信訪事項的調解材料上簽過字,若有虛假,他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關于林木林的反映,已于2026年3月12日層層轉交至長樂區(qū)漳港街道辦處理。目前,漳港街道辦尚未作出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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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人士指出,如果林木林反映的情況屬實,其確實沒有在相關信訪事項的調解材料上簽過字或者蓋過章,其簽名確實被臨摹,長樂區(qū)相關部門及責任人將涉嫌“息訪息訴”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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