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一則看似普通的二手交易帖在網絡掀起軒然大波。在閑魚平臺上,一名商家掛出一套“元明時期三彩琉璃屋脊龍紋構件”,標價36666元,并配有“龍紋立體雕刻,造型生動,工藝精細”的詳細描述。
然而,這套待價而沽的“古玩”,很快被指認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山西平順夏禹神祠正殿屋頂上消失多年的正脊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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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深夜,山西省長治市文物保護中心的一紙通報證實了最令人擔憂的猜測:該構件確系被盜文物,且牽扯出另一起陳年舊案——上黨區東泰山廟的螭吻于1998年被盜,平順縣夏禹神祠正脊東側脊筒于2013年失竊。隨著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一個沉重的問題浮出水面:為何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竟能在二手交易平臺如此“招搖過市”?
一場“明目張膽”的銷贓
如果不是知情人的舉報,這套有著數百年歷史的琉璃脊獸,或許真的會在這個日均流量巨大的二手平臺上找到買家。
據大皖新聞此前的報道,涉事店鋪對這套文物的描述極具誘惑力——“三彩釉色”“適合古建收藏、裝飾或擺件”。這種包裝巧妙地利用了古玩收藏愛好者的心理,試圖將一次非法的文物倒賣包裝成一樁普通的民間藏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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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法律的紅線不容觸碰。夏禹神祠坐落于長治市平順縣陽高鄉侯壁村,早在2006年就被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現存正殿為元代遺構,屋頂的琉璃構件不僅是建筑裝飾,更是數百年風雨的見證者,是不可再生的文化瑰寶。
平順縣文旅局副局長的一番話更顯諷刺與無奈:夏禹神祠的脊琉璃原本兼具擋水功能,被盜后為了填補空缺,文物部門只能用仿制品替代。真品淪落為網絡上的“裸賣”商品,仿制品卻在屋頂上繼續履行著“守衛”的職責——這是對文物保護現狀的一記無聲控訴。
1998與2013:那些被時間沖淡的案子
此次通報中最令人震驚的細節,莫過于兩起盜竊案的時間跨度。
上黨區東泰山廟的螭吻被盜于1998年,距今已有28年;夏禹神祠的脊筒被盜于2013年,也過去了13年。這不僅僅是兩個簡單的年份數字,它們是漫長的追索無果,是基層文物保護力量在時間面前的蒼白。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這兩件被盜文物的下落石沉大海。直到2026年,它們以一種近乎“挑釁”的方式出現在互聯網上。這暴露了基層文保面臨的現實困境:許多不可移動文物地處偏遠,安防設施落后,一旦發生盜竊,由于缺乏監控和線索,案件往往陷入僵局。若非此次嫌疑人為了牟利將其放上網絡售賣,這兩件文物可能至今仍在黑暗中流通。
閑魚之“閑”,還是監管之“咸”?
隨著事件的發酵,一個核心問題被推至臺前:作為國內最大的二手交易平臺,閑魚對文物交易的門檻和審核在哪里?
記者調查發現的情況令人觸目驚心。當記者下載某省博物院的館藏文物高清圖片,以個人賣家身份在閑魚發布并明確標注“文物”時,不到一分鐘便成功上架,全程沒有任何人工審核或資質索要。更離譜的是,另一名記者上傳一張隨手拍攝的金屬器物照片,標注“國有文物 價格面談”,同樣順利發布。
這意味著,平臺的審核機制在面對“文物”這一特殊商品時,幾乎處于“失明”狀態。
雖然閑魚平臺在用戶規則中通常禁止發布文物,但在實際操作中,依靠機器過濾關鍵詞很容易被賣家的“古玩”“老貨”“琉璃構件”等擦邊球表述繞過。而人工審核面對海量的商品信息,也難以對每件“老物件”進行專業的真偽與來源鑒定。
對此,閑魚相關工作人員在回應媒體時表示:“文物保護紅線不容觸碰……積極主動配合警方線索核查與案件偵辦工作”。然而,平臺的責任絕不僅僅是事后配合警方,更應包括事前的準入把關。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平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專家:網絡文物交易漏洞亟待填補
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游藝指出,法律對于允許流通的文物和主體有嚴格規定。根據新版《文物保護法》,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筑構件等,是絕對禁止買賣的。無論交易發生在線下還是線上,都不改變其違法性質。
而更值得警惕的是,在夏禹神祠事件曝光后,記者在閑魚上依然發現了大量打著“文物”旗號的高價商品,甚至有賣家將一件“明早期喬家造琉璃龍”標價999999元。當記者詢問其銷售資質時,該賣家竟理直氣壯地回應:“需要啥資質,沒有資質”“我就是證明”。
這種“賣家即證明”的荒謬邏輯,折射出部分網絡交易參與者對文物保護法缺乏最基本的敬畏。
中國文物學會20世紀建筑遺產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金磊直言,為文物違法犯罪提供傳播、交易渠道的平臺,應通過聯合執法的方式予以整頓。他認為,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已在國家層面確立相關準則,關鍵在于嚴格落地執行,從交易渠道上斬斷文物倒賣的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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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3月13日的通報,為這起“閑魚賣國寶”事件畫上了階段性的句號。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流失多年的文物構件終于有望“回家”。但此案留下的思考遠未結束:
一個被盜13年甚至28年的文物,為何不是在日常監管中發現,而是在網絡叫賣時才被重視?當“36666元”的標價刺痛了公眾對文化遺產的情感時,我們不禁要問,還有多少被標注為“古玩”的國寶,正靜悄悄地躺在某個二手店鋪的櫥窗里,等待著下一個買家的點擊?
閑魚不應是銷贓的“溫床”,更不應是踐踏法律紅線的“隱身衣”。保護文物,不能僅靠熱心群眾的“火眼金睛”,更需平臺扛起守土之責,讓法律的牙齒真正硬起來。那些原本應該安坐于屋脊之上俯瞰滄桑歲月的琉璃脊獸,不該在物流包裝盒里顛沛流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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