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趕在春節期間高速免費期內返滬,卻因誤解高速收費規則、不滿繳費金額而將車輛堵在高速出口,影響道路正常通行。
近日,上海奉賢警方依法查處一起因拒付高速公路通行費引發的治安案件,駕駛員馮某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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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凌晨1時許,奉賢公安分局奉城派出所接到奉城鎮瓦洪公路G1503高速卡口收費員報警,稱有一名車輛駕駛員因拒絕支付高速通行費,將車輛堵在收費卡口處,影響通行秩序。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處置,經現場了解得知了事件的來龍去脈。
駕駛員馮某于2月23日14時許,從南京市江寧區一處高速入口駛入,計劃在春節高速免費通行時段結束前,趕回上海市奉賢區。然而,由于途中路面擁堵,馮某預計無法在24日0時免費時段結束前抵達目的地。期間,馮某誤以為“進入服務區即等于駛出高速”,后續可重新計費,于是駛入小昆山服務區加油,之后繼續駛入高速前往目的地。
2月24日凌晨1時許,馮某駕車抵達瓦洪公路高速出口,此時春節高速免費通行時段已過,收費桿未自動抬起,其前方電子屏顯示應繳高速通行費金額為208元。馮某看到繳費金額后當場提出異議,收費員隨即向其解釋,服務區屬于高速公路內部范圍,高速通行費仍從原始入口起算,不存在“進入服務區即重新計費”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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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馮某始終不接受收費員的解釋,不僅拒絕支付208元高速通行費,還拒絕挪動車輛,將車輛停在收費卡口處,影響出口通行。出警民警到達現場后,耐心向馮某講解高速收費相關規定,多方協調溝通,但馮某依然態度堅決,拒絕挪車。盡管現場其他收費通道仍在正常運行,但其行為已對收費站的正常通行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
最終,馮某因實施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被奉賢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為自己的過激行為付出了相應的法律代價。
警方提示:廣大駕駛員在出行過程中,如對高速收費標準、路況等相關事宜有疑問,應保持理性,主動與現場工作人員溝通咨詢,積極配合工作人員的指揮,通過合法合規的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切勿采取堵道、拒付費用等過激行為,否則將觸犯相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來源| 新聞晨報 記者 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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