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獲得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林某等6人制售大批量假冒品牌化妝品,非法獲利達100余萬元。近日,經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林某等6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各并處罰金30萬元至1.5萬元不等。3月12日,青浦區檢察院“滬青知”知識產權辦案團隊回訪相關品牌權利人,與權利人就品牌保護、打擊侵權等事項溝通交流,并聽取權利人意見建議。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在工作中發現部分網絡平臺銷售明顯低于市場價的某品牌化妝品。經品牌權利人測買和鑒定,發現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公安機關遂立案偵查,抓獲林某等6人,查獲假冒產品、半成品1000余箱。
經查,自2024年3月起,林某等人租用民房作為據點,在采購原料、包裝盒后,貼標生產十余個品牌的產品。特別是在“3·15”期間,刻意關閉制假窩點、全員放假休息,以逃避監督檢查。
主犯林某不僅負責原料采購和銷售渠道,還組建了一支完整的生產團隊:其妻吳某與他一起負責招攬中間商,并提供全國代發服務,主要管人管錢;其司機梁某負責工廠管理并實際發貨,在廠房內監督工人灌裝、貼標;蔡某等3人負責具體制作、生產。
為了降低風險,他們采取“以銷定產”模式,先接訂單再生產,并且開通線上線下銷售渠道,大批量接收訂單。這些成本只有幾元、十幾元的無牌化妝品原料,經過手工灌裝和精美的包裝后搖身一變成了“專柜正品”。根據查獲的賬本顯示,他們以正品一折至三折的價格批發給微商和網店,最暢銷時一個月能賣出上萬瓶,銷售鏈覆蓋全國多地。
2025年1月2日,該案被移送至青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辦案檢察官針對團伙分工明確、部分成員心存僥幸的特點,制定“一人一策”釋法方案,向犯罪嫌疑人釋法說理、陳列證據,同時通過比對犯罪嫌疑人指認及供述,結合微信聊天記錄、考勤記錄、工資發放單、工廠內監控錄像等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閉環。
經審查,青浦區檢察院認為林某等人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2025年3月31日,該院對林某等人提起公訴。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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