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折”!當這樣的醒目字樣掛在九芝堂大藥房門口,很難不讓人心動駐足。然而,當消費者滿心歡喜走進店內,才發現所謂的“五折”不過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文字游戲——角落里那個螞蟻般大小的“起”字,才是這場營銷的真相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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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個特殊節點,九芝堂大藥房的操作頗具諷刺意味。明明是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日子,卻成了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大搞噱頭營銷的舞臺。“五折起”——這個“起”字被刻意弱化、縮小,甚至需要消費者用“考驗智商”的方式去發現。這不是簡單的營銷技巧,而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公然漠視。
“五折”大如斗,“起”字小如蟻。這種刻意的視覺誤導,不是營銷技巧,而是赤裸裸的欺詐。作為一家老字號藥企,九芝堂的金字招牌,就是這樣維護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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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不是普通商品,藥店不是普通商店。它承載著百姓的健康托付,理應比普通商家多一份責任、多一份誠信。可現實卻是,九芝堂大藥房把店開成了“套路鋪”,把消費者當成了待割的“韭菜”。用夸張的折扣吸引眼球,用縮小的字體規避責任,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做法,不僅傷害了消費者的感情,更玷污了老字號的聲譽。
事實上,這種“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營銷亂象,已經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強化廣告中提示性用語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對相關廣告亂象開展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通知》明確將整治“誤導性大小字”廣告列為重點任務之一,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大對“大字吸睛、小字免責”“隨意宣稱第一、首創、最佳”“蘿卜坑式引證”以及弱化標示對消費者不利信息等營銷亂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堅決依法查處嚴重欺騙誤導消費者、擾亂市場競爭秩序的廣告違法行為。對于九芝堂大藥房這種將“五折”放大呈現、將“起”字縮小到肉眼難辨的操作,正是《通知》重點打擊的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將“五折”放大呈現,將“起”字縮小到肉眼難辨,這種操作是否涉嫌虛假宣傳?是否屬于“引人誤解”?答案不言自明。法律規定,此類行為可處以廣告費用3至5倍或20萬元至10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可吊銷營業執照。
“5折賣藥,破天荒也確實不可能”——有市民無奈地感嘆。什么時候開始,消費者走進一家老字號藥店,需要先“考驗自己的智商”?什么時候開始,這種明目張膽的文字游戲,竟成了某些商家眼中的“正常操作”?
“3·15”不應只是一天的熱鬧,而應是365天的堅守。對于這種明目張膽的文字游戲,職能部門不能視而不見。嚴查嚴管嚴罰,讓“起”字不再成為商家戲弄消費者的“合法道具”,讓老字號真正配得上“老字號”的誠信分量。
別把消費者的信任,當成可以隨意透支的資本。九芝堂,該醒醒了。
評論員:張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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