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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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制圖
賦得古原草送別
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
說起白居易,您最先想到的是哪一句?
是的,“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就是這10個字。1000多年過去了,它們還在每個人的嘴邊活著。活得像那原上的草,燒不盡,吹又生。
可你知道嗎?寫出這十個字的白居易,當時可能才十四五歲,“未應舉時作”,是個從外地來長安闖蕩的“北漂”。而且這首詩,從傳播角度來說——只有半首是好詩。
這話怎么說?咱們從頭講起。
據說有一年,白居易帶著詩卷,去拜見名士顧況。顧況一看“白居易”三個字,開了個玩笑:“長安米價很貴,‘居’住于此可不‘易’啊。”這話表面是調侃名字,實則是在說:小伙子,京城不是那么好混的。
可等他翻開詩卷,讀到其中一首,態度立刻變了——“能寫出這樣的句子,在長安住下也不難!我剛才的話,是開玩笑的。”
讓顧況刮目相看的,就是《賦得古原草送別》里的這兩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暫且不管“顧白對話”這事有沒有發生過,單這兩句好在哪兒。
首先,它對仗極工。“野火”對“春風”,“燒”對“吹”,“不盡”對“又生”——嚴絲合縫,卻又讀不出一點刻意。像是從地里長出來的,不是從字典里翻出來的。
更重要的是,它寫透了草的脾氣。
野火燒過來,草葉焦了,草莖枯了,你以為它完了。可你不知道,根還在地底下活著。等著春風一吹,它就又探出頭來,綠得比之前還精神。
這就是草——也是生命本身。它可以被摧毀,但不會被消滅。你可以燒掉它的葉子,卻燒不掉它的根。同樣的意思,海明威是這么說的:“你盡可以消滅他,可就是打不敗他。”
所以這兩句詩,后來被用在了無數地方:用在形容不屈的意志,用在形容失而復得的希望,用在形容任何“以為完了卻又活過來”的人和事。
這就是比興的力量——寫的是草,說的卻遠不止是草。
可接下來,問題來了。“野火燒不盡”這一聯之后,白居易又寫了四句: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
美嗎?也挺美。“遠芳”“晴翠”,都是春天的好顏色;“侵古道”“接荒城”,畫面感也有。結尾用“王孫”的典故,點明了送別的主題——這也是題目里“送別”二字的著落。
可偏偏,前兩句出了毛病。
“遠芳侵古道”,說的是遠處的花草蔓延到古道上;“晴翠接荒城”,說的是晴日下的綠草連接到荒城邊。你細看——這兩句是不是在說同一個意思?都在寫草,都在寫遠,都在寫蔓延,都在寫連接。
古人管這叫“合掌之病”——像兩只手掌合在一起,重復了。一首詩才8句,本該各有分工,結果其中兩句說了一件事,等于浪費了一句的空間。宋人讀到這里,往往就會搖頭了。
可話又說回來,不管大家理解不理解“合掌之病”,也不妨礙這首詩的后半部分給人留不下什么深刻印象,因為不再清爽如話。正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這十個字,扛起了整首詩,讓它流傳下來。
半首好詩,也還是好詩。它證明了一件事:只要有一兩句真正有生命力的句子,就能讓一首詩活下來。白居易后來成了大詩人,寫過《長恨歌》,寫過《琵琶行》,存世2800多首詩。可你問一個剛學詩的孩子:白居易是誰?他會背的還是那十個字: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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