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今天召開的市場監管總局一季度例行發布會了解到,《商業秘密保護規定》已于近日出臺。
新規細化法律條文,讓保護清晰可感。《反不正當競爭法》歷經三次修訂,不斷筑牢商業秘密保護的根基;本次《規定》進一步細化,目的很明確:讓法律條文可操作,讓權益保護可感知,為市場經營者和監管者提供清晰的“路線圖”和“說明書”。
新規接軌國際規則,以高水平護航開放。高水平保護,就是高水平開放。完善的商業秘密保護,是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壓艙石”,更是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服務全球經營主體的“助推器”。
一是回應了數字時代商業秘密保護的新需求。商業秘密形態在變,數據算法成為核心資產。《規定》積極應對數字化信息浪潮,明確將“數據”“算法”等納入受商業秘密保護的技術信息范疇,列舉了針對遠程辦公、跨境協作等場景下的技術保密措施,并在侵犯商業秘密的“不正當手段”中點明了數字化的情形。
二是構建了系統化的行政執法監管體系。界定和細化商業秘密構成要件,并對案件管轄、立案標準、權利人和涉嫌侵權人的證明責任、不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的情形、監管執法手段、法律責任、行政處罰裁量等予以明確。
三是綜合提升了商業秘密保護的治理效能。推動關口前移,通過組織培訓等手段,強化經營者的商業秘密保護意識和能力;鼓勵建立現代化管理體系,通過認證、存證等創新形式,強化商業秘密保護;同時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構建商業秘密大保護格局。
(總臺央視記者 高杰)
(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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