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高知家庭領養孩子,不少人都覺得這是孩子上輩子修來的福氣,畢竟條件好素質高,肯定能把孩子養好。可2020年韓國發生的這樁案子,卻把所有人的認知都打碎了,看完幾天都心里發堵。才16個月大的女嬰鄭仁,被人人稱羨的高知夫婦領養,不到一年就丟了命,連法醫都說沒見過這么重的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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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仁2019年6月出生,出生才8天就被親生父母送到教會,之后轉到了福利機構生活。2020年2月,那對高知夫婦正式辦理了領養手續,把她接回了家。兩個人都畢業于基督教背景的大學,男方在廣播公司上班,女方學翻譯,兩人的父親都是牧師,對外說想給家里的親女兒找個小伙伴。所有人都覺得這是樁好事,領養手續辦得很快,夫婦倆也拿到了政府補貼,鄭仁就這樣住進了新公寓。
從領養那天算起,整整271天后,也就是2020年10月13日,鄭仁在醫院離開了人世。她走的時候才16個月大,體重只有8.5公斤,比不少健康的半歲寶寶還要輕。尸檢結果出來,在場的人都倒吸一口涼氣,小姑娘鎖骨斷過,肋骨多處骨折,有些骨頭長好之后又被打斷,腹腔積血占到了全身血液的八成,胰腺完全斷裂,腸道也嚴重破損。法醫說,這種程度的內臟損傷,需要極大外力反復打擊才會造成,屬于最嚴重的兒童虐待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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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早在鄭仁去世前,就有不少人發現不對勁,先后三次報警求助。2020年5月,幼兒園老師發現孩子臉上、脖子、肚子上全是淤青,還有鎖骨骨折的跡象,第一時間就報了警。警方調查之后認定不存在虐待,直接把案子結了。同年6月,這對夫婦的朋友看到孩子被單獨留在高溫車里超過一小時,再次報警,這次不僅調查進度慢,連關鍵的監控錄像都被刪掉了,最后還是沒有任何處理就結了案。
第三次報警依舊沒能把鄭仁從火坑里拉出來。9月孩子回到幼兒園,老師發現她體重掉得厲害,全身上下都是新舊交疊的傷痕,趕緊帶她去看兒科醫生。醫生診斷出營養不良和明確的虐待跡象,建議立刻把孩子和養父母隔離開。結果孩子被轉到了和養父母有關聯的診所,只說是嘴巴感染,又被送回了家。警方第三次接到舉報,也只是簡單問了兩句就結了案,誰都沒能把孩子救出來。
10月12日,幼兒園老師看到孩子已經站不起來也走不了路,連水和食物都咽不下去,肚子腫得很高,尿布都是干的。養父母只過來瞟了一眼,轉身就走了。轉天早上,養母打了輛出租車把孩子送到醫院,孩子送到時已經昏迷,心跳停了好幾次,最終搶救無效去世。接診醫生看到孩子的傷情,立刻就報了警,這根本不可能是普通意外造成的。
2021年1月,韓國SBS電視臺的調查節目把案子的所有細節和證據都公開了,瞬間引爆了整個韓國的輿論。全國民眾都怒了,很多人走上街頭,舉著“對不起鄭仁”的牌子默哀,藝人、普通市民還有當時的總統文在寅,都公開要求徹底調查嚴懲兇手。幾十萬人聯名請愿,還有人專門請假守在法院門口,就希望法院能給出公正嚴厲的判決。
檢方最初以虐待罪起訴,后來根據尸檢結果追加了殺人罪,對養母張夏英建議判處死刑,對養父安圣恩建議判處七年六個月。2021年5月,首爾南部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認定養母故意殺人罪和虐待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養父虐待和遺棄罪成立,判處五年有期徒刑。養母不服判決,當庭就提出了上訴。
2021年11月,首爾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了養母殺人罪成立的判定,改判養母三十五年有期徒刑,給出的理由是不需要把養母永久隔離社會,養父的刑期維持原判。同時法院要求兩人必須接受兩百小時的兒童虐待矯正課程,十年內禁止在和兒童相關的機構工作。檢方、養母和養父都不滿意這個結果,繼續上訴到了韓國最高法院。
2022年4月,韓國最高法院也就是大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二審的結果。法院解釋,沒有證據證明養母事前有周密的殺人計劃,加上養母可能存在情緒調節方面的問題,所以支持三十五年的量刑。旁聽案件的民眾大多對這個結果不滿意,都覺得這個量刑還是太輕,對不起死去的鄭仁。
這樁悲劇直接推動了韓國法律的修改,2021年1月韓國國會通過了虐待兒童犯罪處罰特別法修正案,大家都把這部新法叫做“鄭仁法”。新法明確要求,幼兒園老師、社工、醫生這些專業人士,只要發現虐童線索必須立刻舉報,不能有絲毫拖延。接到舉報之后,地方政府和調查機構必須立刻啟動調查,不能再像以前一樣慢悠悠走流程。
新法還規定,調查的時候警察要把孩子和嫌疑人分開問話,避免孩子因為害怕不敢說出實情。之前警察最多只能把孩子隔離保護三天,新法把這個期限延長到了五天,讓孩子能更長時間待在安全的保護設施里。緊急情況下,警察可以直接進入嫌疑人的住處或者車輛搜查證據,不用等審批耽誤時間。如果有人妨礙調查,罰款上限從一千五百萬韓元提高到了五千萬韓元,嚴重妨礙調查還可以判處五年以下監禁。
之前韓國的領養審核,主要看材料和個人學歷背景,不少人都默認高知家庭肯定靠譜,不會出問題。這樁案子給所有人提了醒,光看表面的身份背景根本靠不住。新法堵住了之前的漏洞,不光強制要求接到舉報后及時跟進隔離,政府還加強了對養父母的背景審查和領養后的跟蹤走訪,連藥劑師和臨時撫養人都被列入了必須舉報虐童的人群。
回頭看鄭仁的悲劇,其實是兒童保護鏈條上好幾個環節同時出了問題才導致的。福利機構把孩子交到領養家庭之后,就缺少持續的跟進家訪。警方三次接到明確的舉報都沒有深入調查,醫療系統也沒能及時干預把孩子救出來。這么多環節只要有一個負起責任,悲劇都不會發生。判決結束了,養父母也進了監獄,可很多人還是說,整個社會都欠鄭仁一份更早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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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韓國社會因為這樁案子,對兒童虐待的警惕性比之前高了太多。領養家庭必須接受更多相關培訓,舉報渠道也比之前順暢很多。普通人看到孩子身上有奇怪的傷痕,或者行為有異常,都知道不能當作沒看見,得立刻舉報。法律修改之后,警察出警和調查的速度都快了很多,孩子能被及時救出來的概率也比之前大了不少。
參考資料:央視新聞 韓國“鄭仁案”推動相關法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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