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通報一起“珠寶店直播間跨界賣藥”的消費糾紛案。66歲的唐某在被告珠寶公司直播間購買宣稱“含血清蛋白、具有抗癌作用”的“黃粉”,收貨后發現該商品無任何生產信息與批準文號。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作為珠寶首飾經營者,超范圍銷售無標簽食品,且對產品功能進行虛假、夸大宣傳,嚴重侵害老年消費者知情權。最終,法院判決支持原告訴求,責令被告退還貨款。
原告唐某在被告某珠寶公司經營的網絡店鋪直播間購買某款黃粉,商品鏈接標題包含“白水晶手鏈、項鏈8黃粉”,該店工作人員稱,該黃粉“含有血清蛋白、具有抗癌作用”。收貨后發現該款商品沒有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批準文號等標識。另查,該店鋪公示的營業執照信息中經營范圍一項記載“珠寶首飾制造;珠寶首飾批發;珠寶首飾零售……”原告唐某訴至法院,請求被告某珠寶公司退還貨款。
法院認為,依據被告某珠寶公司營業執照載明的經營范圍及涉案商品鏈接標題,應為飾品的可能性較大,但是被告實際銷售的商品屬于食品,且未見任何名稱、成分、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等標簽,不符合關于產品銷售者責任和義務的相關法律規定。故對原告唐某主張退還貨款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表示,網絡直播帶貨模式下,部分經營者超出經營范圍銷售商品,對產品功能進行虛假、夸大宣傳,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特別是老年消費者更易受此誤導,不僅危害身體健康,更造成財產損失。本案裁判既督促經營者嚴格依法經營,引導消費者理性維權,同時也提醒廣大消費者特別是老年消費者,切勿輕信商家對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宣傳,通過正規渠道選購相關產品,注意甄別產品是否具有法定資質證明。
編輯 楊海 校對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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