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21)最大快人心的新聞,自然就是臭名昭著的人販子了——
3月21日,記者從廣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經警方不懈努力,“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案”取得重大進展,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女)落網,其即為該案關鍵人物“梅姨”。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間,多名兒童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被拐。案發后,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將該案列為督辦案件,成立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聯合專案組開展偵辦工作,并于2016年將張維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獲。張維平供認其拐賣兒童的作案事實,并稱所拐兒童是通過“梅姨”販賣。 為了能盡早讓失散的家庭團圓,專案組偕同受害家庭和社會各界力量持續開展尋親、解救工作,于2019年至2024年間將被拐兒童悉數找回,并組織認親。2023年4月,主犯張維平等人被依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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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真實身份等關鍵信息的缺失,“梅姨”作為該案的關鍵人物,始終未能歸案。 按照“不查清不放過,不核實不罷休”的原則,專案組民警采取“內緊外松”的策略,多年來堅持走訪調查、公布模擬畫像并廣泛征集線索。 2025年,在公安部指導、外省公安機關的支持下,專案組發現一位名叫謝某某的女子,其特征與“梅姨”高度吻合。經進一步核實,謝某某正是“梅姨”。 近期,專案組將嫌疑人謝某某抓獲。經審訊,謝某某對其販賣兒童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嫌疑人謝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眾號:人民日報
這本應是法治勝利、正義彰顯、慰藉人心的時刻。然而,在某些網絡角落,這場正義的抵達,卻被扭曲成了一場光怪陸離的“輿論混戰”。
當權威媒體正告“等待梅姨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呼吁“天下無拐”時,一些莫名其妙的聲音卻在忙著進行另一場“審判”。
早在一年半前“梅姨”被公布時,它們就罔顧警方通報和司法事實,堅稱“梅姨是虛構的,是男性團伙編造的”,將一個踐踏人倫底線的反人類罪行,強行拖入性別對立的泥潭進行“解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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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先回歸最基本的事實,這正是那些喧囂刻意忽略或扭曲的。首先“梅姨”真實存在且已歸案,根據廣州市公安局權威通報及人民日報、南方日報、澎湃新聞等官方信源,關鍵人物“梅姨”(本名謝某某,女)已于近期落網,并被依法執行逮捕。這是警方多年不懈努力、跨省聯動偵查的成果。
其次,主犯早已伏法,不存在“隱身”。以張維平為首的拐賣兒童犯罪團伙,共5名犯罪分子已于2016年被抓獲。主犯張維平等人經司法審判,已于2023年4月被依法執行死刑。所謂“男性罪犯完美隱身”的說法,完全違背司法公開事實。
再者,案件命名源于偵查邏輯,無關“污名化”。“梅姨案”成為此案代稱,是因為在長期偵查中,“梅姨”作為連接拐賣者和買家的關鍵中間人,其真實身份成謎,成為案件突破的焦點和輿論關注的符號。這符合刑事案件偵查與公眾認知的常理,與所謂“讓女性背鍋”的陰謀論毫無關系。
那些聲稱“梅姨是男性編造”、“警方被誤導”的言論,在以上鐵一般的事實面前,自然顯得蒼白無力。這不是什么觀點之爭,而是對基本事實的公然否定和對我國司法機關辛勤工作的惡意中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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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正常人可能無論如何也想不明白,為何在如此清晰的正義敘事面前,那些類人生物會出現如此悖逆的雜音?這樣詭異的行為邏輯,其實可以概括為“蠢壞惡”三個字。
一方面,“蠢”在反智。它們寧愿相信來路不明的網絡臆測、斷章取義的“二手謠言”,也不愿看一眼權威部門的正式通報,或者假裝自己看了。
它們將嚴謹的司法偵查成果貶低為“虛構”,將鍥而不舍的追兇污蔑為“騷擾”,這種對專業與事實的輕蔑,是極端的反智。
另一方面,“壞”在冷血。他們討論的,不是被撕裂的家庭如何重獲慰藉,不是法律如何嚴懲罪惡,而是急不可耐地將受害者的苦難,當作自己輸出特定意識形態的彈藥。
當受害者父親十多年含淚奔走提供的線索成為破案關鍵時,這些生物卻在計較犯罪分子的“性別占比”。這種對人間至痛的同理心匱乏和惡意消費,是極致的冷血。
此外,“惡”在破壞。它們的核心目的并非探究真相或推動正義,而是要在一切社會議題上強行套用對立敘事,制造群體撕裂,解構一切主流價值與權威敘事。
哪怕是“打拐”以及殺害多人(勞榮枝案)這種“人人得而誅之”的共識領域,也要開辟成新的“戰場”。這種為了一己立場狂歡,而不惜踐踏公序良俗、干擾社會正常認知的行為,是極力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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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兒童,是文明社會的毒瘤,是對家庭倫理和人權底線的雙重踐踏。它的罪惡,源于人性的貪婪與扭曲,與犯罪者的性別無關。無論是主犯張維平(男),還是中間人“梅姨”(女),都是這一罪惡鏈條上的一環,都將受到法律同等嚴厲的審判。
我們關注此案,應當關注的是法治如何不屈不撓地追尋正義、社會如何織密防范與打擊的網格、受害者家庭如何獲得撫慰與支持,以及如何從根源上鏟除“買方市場”……這些才是具有建設性的公共討論。
“梅姨”的落網,是給所有受害者家庭的一個交代,是給社會公眾的一個信心。還是那句話,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它不該也不能成為任何生物煽動對立、制造分裂的噱頭。
一個正常人,很難想象會與同樣性別的罪犯共情,這些雜碎想的永遠是“一個女的厲害等于全體女的厲害,她也跟著厲害;一個女的違法犯罪,那肯定是被污名化了、男的假扮的,再不濟也是被男權社會壓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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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在受害者家庭的眼淚和司法正義的曙光之上,依然執著于“打拳”的喧囂雜音,不僅愚蠢至極,更是壞到了骨子里。它們玷污了“天下無拐”的美好期盼,也暴露了自己價值體系的荒蕪破敗。換句話來說,這幫家伙不配活在這個世上。
唯有尊重事實、敬畏法律、同情苦難,我們的輿論場才能驅散這些“蠢壞惡”的妖魔鬼怪,真正與正義和良善同行。再次愿“天下無拐”“天下無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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