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P圖偽造高分誤導他人算作弊么?據媒體報道,一名省考考生自稱被筆試第一的網友用偽造的成績單誤導,他因此向報考單位舉報對方,對于這件事怎么看?聊聊我的看法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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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關注新聞和法律的老梁。
這個事兒比較神奇,來自中國新聞周刊的報道,去年12月,2026屆碩士生李明(化名)報考了廣東省公務員考試中的一個法官助理崗位,該崗位僅招錄一人。筆試成績公布后,一名自稱該崗位筆試第一的網友發出了自己的“成績單”,79.7分。而李明的筆試成績是65.25分,他瞬間陷入絕望。因為這個分數差距后續面試是比較難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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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兒其實我之前在網上看到有人聊,但是我當時以為就是個段子,一方面我沒參加過這種公務員考試,所以不太了解,另一方面我覺得這個也太巧了,怎么對方發布假成績單就讓你看見了呢?而且如果光是發布成績單也可能人家就是開心一下或者安慰一下家人,所以也不好說有多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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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這個第二名通過同學轉發看到了,就在帖子下邊留言,這個第一名就找到對方,不斷強調自己的投入與處境,讓這個第二名相信他要全力以赴,這樣第二名就覺得沒什么希望,也沒有花錢報培訓班,最后雖然參加面試也沒有上岸。
但是這個過程中第二名發現這個第一名的筆試成績是65.3分,實際上就比他高0.05分。而且發現這個第一名還跟第三名交流過,也是用假成績誤導對方。并且之后這個第一名還給第三名發過一條微信,說“實在對不起,我確實挺卑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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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他們就覺得是因為被對方誤導沒有全力準備,所以才被淘汰的。現在是已經舉報到了報考單位廣州中院,廣州中院回應是注意到相關事件。
那么這件事在網絡上有一些討論和爭論,目前比較一致的都是譴責這個第一名,覺得他用卑鄙手段來排除競爭對手,因此很多人都希望他能被處罰,剝奪他的考公成績;
但是也有一些網友對第二名和第三名提出了批評,這里還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覺得這倆人自己隨隨便便就放棄了,包括說培訓班也可以報一個不通過退費的,那也還是可以爭一爭的,另一部分是覺得這倆人本來筆試就沒考過對方,何以見得你們倆積極準備了就能翻盤,所以覺得這倆人就是輸了不服氣。
甚至我還看到有一種觀點,認為這個第一名的操作是謀略、戰術之類的,覺得贏了就是贏了等等,這個我多少有點意外。
那么后臺也有很多小伙伴問我看法,很多人問這是不是作弊,這里說說我的看法供參考。
首先法律層面,我沒有見過此前有類似的案例,現在不清楚廣東省人事局和廣州中院是怎么判斷的,但是我個人傾向認為這個并不屬于作弊。
在我看來,作弊應該是在考試中的弄虛作假行為,這個人的操作應該是發生在筆試和面試之間,我認為并不屬于通常意義上的作弊。
但是根據《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報考者在考察、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等環節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以及其他妨礙相關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情節較輕的,負責組織實施的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終止其錄用程序;
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那么這個第一名的操作,如果確實如現在這個報道所說,可以考慮是否屬于“其他妨礙相關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那么最輕是可以終止錄用,最重是終身限制。但是具體這個事情是不是如報道所說,以及究竟如何認定,這個還是主管部門來判斷。
我現在只能查到有這么一個法條相關而已,供大家參考。
至于后續是否會遞補第二名,這個程序我也不太清楚,咱們看看后續是怎么執行的。
第二名第三名是不是也有問題?
這個我覺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有的,但是他們這個問題更多的應該是教訓,不應該輕易放棄,但是他們本身沒有違反任何規定,就算沒有這個事兒,人家是不是也可以不報培訓班?不報培訓班也不違規吧?所以我認為沒有什么法律上的責任,不存在因此要承擔不利后果的規定。
如果說后續遞補了第二名,那也是因為第一名的不當操作,比如說現在舉報人是第三名,那是不是也遞補第二名呢?或者說第二名舉報第一名有刑事犯罪記錄,那是不是也是遞補他呢?所以談不上他們因為這個舉報有不當獲益。除非說你現在有證據證明他們也是故意設套,或者有什么不當操作,那第一名或者其他人也可以舉報他們倆。
第三,有些人說這是什么兵法或者謀略,我看還有引用甄嬛傳的,我覺得這可能是誤會了。
我不否認成年人的世界里有各種計謀算計,有一些盤外招或者說桌子下邊的操作,但是這從來不是正當的,我們任何一個單位年底評優秀員工也沒有說這人特別會算計同事,特別會宮斗,然后他還以此為美。
包括甄嬛傳的導演鄭曉龍,多次說過這部劇是為了批判,那些人之所以宮斗其實都是被逼的,是對美化宮廷劇的一種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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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演孫儷也多次說過甄嬛的宮斗是被逼的,這個劇集是批判封建社會的。
當然,像我們這樣的職場老油條可能私底下說一些人事斗爭之類的東西,勸大家不要太學生思維,但是我們沒有人覺得這是好的,只能說是一種無奈,面對現實問題不得不做的妥協,是沒有辦法的選擇,如果可以我也愿意一輩子學生思維,因此我覺得最起碼在考試這樣的選拔活動中不能去用所謂的兵法,還是要講基本的規則的,否則這個社會就崩壞到無以復加的程度了。
如果有人把這種操作當成一種能耐,當成一種正當的本事,在考試去用來排除競爭對手,去對其他考生用所謂的兵法,還以此為榮,那我只能說這種人才是天生的魔鬼。
對于這種觀念實在難以認同,并且表示譴責。
以上就是我對網傳省考考生用虛假成績誤導他人事件的一個分享,個人淺見難免疏漏,也歡迎有不同意見的小伙兒伴在評論區給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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