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記者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該廳近日針對《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6年4月16日。
草案共8章57條,涵蓋總則、管理與指揮體制、預防與應急準備、信息報告與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法律責任、附則8個方面,對突發事件應對全流程作出系統規范。
草案明確建立突發事件應對職責清單,健全部門協同機制,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消防、防災減災救災等職責統一歸口應急管理部門綜合管理,破解職責交叉、協同不足等問題。
預防與應急準備是草案的重點內容之一。草案針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以及學校、醫院、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明確要求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其中政府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3年至少演練一次。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基層隱患排查事項清單,健全“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對“九小場所”、經營性自建房、燃氣管道、尾礦庫等重點領域開展日常巡查,從源頭防范突發事件發生。
草案提出推進立體化監測預警網絡、大數據支撐、智慧應急等數智化建設,推廣新型技術裝備,加強基層應急通信保障,契合全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平臺建設要求。鼓勵省內高校、科研院所設立應急管理專業,培養專業人才,引導企業參與應急技術裝備研發和應急服務,同時健全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明確應急救援費用補償機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草案對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時限有了明確要求,較大以上和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發生后,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需在30分鐘內報告省人民政府,杜絕遲報、謊報、瞞報、漏報。建立分級預警發布機制,完善預警信息傳輸通道,落實基層預警“叫應”機制,通過應急廣播、短信微信、敲門入戶等多種手段,確保預警信息直達一線、到戶到人。
此外,草案還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作出詳細規定,明確不同等級突發事件的指揮處置權限,規范緊急征用程序和補償機制,完善災后重建規劃、財產補償、過渡性安置、巨災保險等制度,同時設立嚴格的法律責任條款,對未履行應急管理職責的單位和個人明確處分規定,強化法規剛性約束。(記者 薛建英 實習生 李辰靖)
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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