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國務院令第783號)明確禁止行政機關實施以下行為:
第八條第(三)項:不得“限定經營、購買或者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政府主管部門指定本地某一家供應商的行為,正屬此類。
第九條第(三)項:不得“排斥、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政府采購、招標投標”。部分地方提出“由當地制造商承擔”的要求,直接構成對外地經營者的排斥。
第十一條: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行政主管部門選定十家品牌的做法,實質上是為特定企業固化市場份額,限制其他經營者進入本地市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五章明確禁止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
值得注意的是,常州市住建局2025年發布的《關于開展“陽光換梯行動”的通知》已明確禁止此類行為:“各級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守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業主指定或變相指定電梯品牌、施工單位、維保單位,不得設置任何歧視性、排他性限制條件。”
三
多維危害:公平受損、財政流失、居民被代表、腐敗風險
1 剝奪市場主體公平競爭權
目前,國內電梯經銷、安裝、維保相關企業有2萬余家,且以中小型企業為主。部分省、市無本土電梯制造企業或本土企業實力薄弱,直接指定品牌的做法,意味著當地相關中小服務企業被排除在項目之外;提出“當地制造商承接”的要求,也會將省內中小服務企業一并排除;指定唯一供應商的行為,更是直接形成市場壟斷。在扶持民營中小企業已成為國家明確政策的背景下,此類做法與國家政策導向背道而馳。
2 導致地方財政收入流失
對于制造能力薄弱的地區而言,選定的制造商基本為外省品牌,直接排除了當地企業的參與機會,相關稅收全部流向制造商所在地;指定本地某一家企業承接,則形成事實上的市場壟斷,地方財政難以從市場競爭中獲得相應收益。地方財政投入國債配套資金,卻無法取得對應的稅收回報。
3 架空居民主體作用
住建部、國家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文明確要求:“充分發揮居民主體作用,做到更新改造及管理維護方案由業主集體表決、更新改造過程受業主監督、竣工驗收由業主共同參與、更新改造成效由業主評定。”直接指定電梯品牌,等同于剝奪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選擇權。以“居民不懂技術”為由指定品牌,實質上是行政權力對居民合法權利的越位行使,即便初衷是為了規避選擇風險,也不符合政策要求和法律規定。
4 影響國債資金使用效率
在補貼額度有限、居民不愿額外出資的情況下,指定高端品牌可能造成采購成本偏高而后續運維保障乏力的問題。有限的國債資金被品牌溢價消耗,后期設備維修費用隨之增加,最終加重居民的經濟負擔。這種“重采購、輕實效”的做法,與國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要求相悖,即便出發點是為了選用優質產品,也因方式不當造成資金使用效率受損。
5 潛藏腐敗風險
行政機關直接指定供應商,繞開了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法定采購程序。部分地區或許并非刻意謀利,卻因政策理解偏差、基層執行能力不足采取了此類操作方式,而這種“定向指定”的模式,極易引發社會對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的合理懷疑,其中指定唯一供應商的做法尤其值得警惕。在缺乏公開透明操作程序的情況下,如何保證指定過程的公正性?如何防止“指定”異化為“指定給關系戶”?這些問題,監管部門應當高度正視。
四
呼吁:糾正濫用權力,還市場以公平
《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對違反規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第二十一條明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查發現存在違規情形的,應當督促起草單位限期整改。
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是民生工程,更應是公平工程、法治工程。部分地區的相關做法,雖可能有加快推進、把控質量的初衷,但將國債資金用于指定交易和地方保護,既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也違背政策出臺的初衷,而其中潛藏的腐敗風險,更應當引起各方高度警惕。
長沙天心區湖光山色小區的做法值得借鑒——由街道、社區組織業主代表、物業、業委會共同參與,通過公開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這才是依法依規、公開透明推進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的正確路徑。
我們呼吁:
相關市場監管部門對部分地區的指定品牌行為開展調查,核實是否存在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的情形,并依法督促相關單位整改。
地方住建部門應轉變工作方式,參照常州“陽光換梯行動”的模式,從項目“指定者”轉變為工作“組織者”,針對基層執行中的能力短板加強指導,引導業主自主選擇不少于3個品牌進行比選,通過公開透明的程序保障市場公平競爭,既實現質量把控、效率提升的目標,又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
紀檢監察機關對指定供應商過程中是否存在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問題開展核查,及時回應社會的合理關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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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與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工作的部門應當牢記:民生工程的“民”字,不僅意味著惠及民眾,更意味著尊重民眾的主體地位。部分地區即便出于便民利民的初衷,用行政命令替居民“做主”的方式,既不符合法律規定,也背離了政策初衷。而濫用行政權力背后可能存在的腐敗問題,更應當成為治理的重點。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靈魂,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在老舊電梯更新改造這一民生領域,絕不能讓因政策理解偏差、執行方式不當形成的違規做法,成為市場發展和民生保障的阻礙。
FAIRNESS
作者:不為不悅(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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