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騎車卻被撞,不僅骨折還掉了5顆牙,以后幾十年都要換假牙,這筆錢難道不該一次賠清?”34歲的隋某怎么也沒想到,一場交通事故會讓他面臨長期的牙齒修復問題。2023年6月,戴某駕駛客車與隋某的電動自行車相撞,導致隋某五顆牙齒嚴重損壞、踝關節骨折等多處傷情,住院治療累計127天,花費醫療費超7萬元。
協商賠償時,雙方徹底談崩:隋某主張按人均壽命75歲計算,要求一次性賠償未來40年的義齒更換費;而肇事司機戴某認為只能賠一次,保險公司更是辯稱牙齒修復費屬于醫療費,只能在1.8萬元限額內賠付。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賠償案,因為“未來義齒費”的爭議陷入僵局。
針尖對麥芒!三方爭議焦點何在?
這起案件的核心矛盾集中在三個關鍵點上,也是很多交通事故受害者會遇到的維權難題:
義齒費到底算什么?隋某認為這是“殘疾輔助器具費”,保險公司卻堅持歸為“醫療費”,兩者的賠償限額天差地別——交強險醫療費限額僅1.8萬元,而傷殘賠償限額高達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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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一次性賠償?戴某主張“實際發生后再起訴”,隋某則擔心多年后維權困難,要求一次結清未來40年的費用。
責任比例怎么分?戴某認為自己只需承擔70%責任,但法律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機動車負主要責任時需承擔80%賠償。
最終,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的判決給出了明確答案,也為類似案件提供了維權指引,關鍵法律依據如下:
1.義齒費=殘疾輔助器具費,交強險全額賠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意見確定。法院認定,牙齒損傷不可逆,配置義齒是為了彌補口腔功能缺陷,屬于殘疾輔助器具費,而非醫療費,應納入交強險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賠付,而非醫療費用限額(1.8萬元)。
2.未來必然費用可一次性賠償,避免反復訴訟
司法解釋第十九條明確,超過確定的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可再次起訴請求繼續給付,但本案中,隋某的義齒更換費是“將來必然發生的費用”,且有鑒定意見(每顆最高300元,使用年限5年)作為依據。法院為減少當事人訴累,遵循“實質性化解矛盾”原則,支持一次性賠償40年費用,避免受害者面臨“每次換牙都要起訴”的麻煩,也降低了超過訴訟時效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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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機動車負主要責任,賠償比例不是70%而是80%
《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負主要責任的,需承擔80%的賠償責任。這一規定突破了“主次責任按7:3劃分”的常規認知,更充分地保護了非機動車方的權益。戴某雖主張承擔70%責任,但法院依法駁回該抗辯,最終按80%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判決結果:總賠償近14萬元,義齒費全額支持
經法院核算,隋某各項損失共計17.23萬余元。其中:
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9.96萬余元(含義齒費);
超出限額的部分,由戴某承擔80%賠償責任,扣除已墊付的1.8萬元,還需賠償4.0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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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隋某共獲得近14萬元賠償,其主張的40年義齒更換費全部得到支持。
提醒大家:遇到類似情況,記住這3個維權要點
保留關鍵證據:傷殘鑒定報告、醫療機構出具的輔助器具配置建議、費用標準證明等,是主張一次性賠償的核心依據;
明確賠償項目性質:義齒、假肢、輪椅等均屬于殘疾輔助器具費,而非醫療費,可在交強險傷殘限額內優先賠付,不要被保險公司的“限額說辭”誤導;
了解當地責任比例規定:不同地區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責任劃分可能不同,如黑龍江明確機動車主責賠80%,維權時要查閱當地法規,避免吃虧。
這場案件的判決,既彰顯了法律的公平正義,也為交通事故中器官功能受損的受害者提供了明確的維權指引——必要的后續費用并非一定要“實際發生后再起訴”,只要有充分證據證明其必然性,就能一次性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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