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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日本陸海軍在決戰思維的支配下都醉心于研發各種“決勝兵器”,最典型的就是日本海軍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前,秘密建造了世界第一巨艦大和級戰列艦,作為與美國海軍決戰的殺手锏,結果幾乎寸功未建便遭美軍艦載機群毆葬身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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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戰列艦“大和”號的覆滅象征著日本海軍艦隊決戰思想的最終破滅。
無獨有偶,以蘇聯為頭號強敵的日本陸軍也努力打造提升戰力的神兵利器,考慮到蘇聯遠東地區缺乏完善的公路網,軍隊作戰和物資運輸更多依賴鐵路,裝甲列車的作戰價值受到日本陸軍的特別重視。
這種依托鐵路線快速機動,承載大量武器兵員,配備厚重裝甲的特殊戰車堪稱移動鋼鐵堡壘或陸上戰艦。
在20世紀30年代,日本陸軍技術本部與南滿鐵路株式會社合作,設計建造了一系列裝甲列車,其中性能最好的當屬九四式裝甲列車,也是日本裝甲列車科技線的頂端產品。
西伯利亞戰訓
日本陸軍最早接觸到裝甲列車是在1918年出兵西伯利亞之役,在蘇俄軍隊手上見識了這種武器的威力。
此前,日本陸軍鐵道部隊曾設計過加裝簡易武裝的鐵路車輛,但從未設想過將整列火車全面加以武裝,不僅配備步槍、機槍,還能搭載火炮并加裝防護裝甲。
在缺乏道路的遠東原野上,裝甲列車能以前所未有的高機動性為缺乏重火力支援的步兵提供支援,特別是面對火力薄弱的敵軍時幾乎是所向披靡,其實用價值迅速被日軍所認識,隨即著手改裝應急裝甲列車,在普通貨運車廂內裝載火炮,堆砌沙袋構筑掩體,在車體外側敷設軟鋼板充當應急裝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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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初葉在俄羅斯遠東地區巡邏的俄軍裝甲列車。
根據實戰經驗,日軍第12師團于1919年編撰了作戰報告《戰斗列車戰術》,這是日本陸軍首份全面闡述裝甲列車特質和戰術運用的文件,極具價值。
該報告首次提出以“戰斗列車”取代“裝甲列車”的稱謂,以更加貼合其作戰性質,同時指出“戰斗列車”的核心任務是執行炮兵作戰任務,以炮兵力量為核心,“列車長由炮兵軍官擔任最為有利”,直言不諱地將“戰斗列車”定義為“馳騁于鐵路上的炮兵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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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日軍出兵西伯利亞期間,利用繳獲的俄國火車車廂臨時改造的裝甲車廂。
報告將“戰斗列車”具體分為三類:1、重型戰斗列車:配備遠程火炮殺傷敵有生力量,摧毀堅固防御工事,并進行炮戰;2、輕型戰斗列車:以輕型火炮殺傷敵軍,摧毀防護薄弱的目標和輕型防御設施;3、臨時戰斗列車:利用現有敞篷貨運車廂改裝,搭載火炮和機槍,臨時替代輕型戰斗列車執行任務。
重型和輕型戰斗列車的主要區別在于搭載的火炮類型,前者配備重型火炮,側重于遠距離作戰,后者配備輕型火炮,專注于近距離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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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列被日軍繳獲的俄制裝甲列車,注意照片一側的標注。
輕重戰斗列車均會編組步兵車廂和機槍車廂,但職能各有側重。重型列車的步兵和機槍火力主要負責列車自身的防御,而輕型列車的車載步兵和機槍火力要在近距離作戰中擔負進攻任務。
不過,即便是輕型戰斗列車,其核心攻擊力依然源于火炮車廂的火力輸出。歸根結底,在日軍眼中“戰斗列車”并非兵員運輸工具,而是純粹的火力支援平臺。
雖然第12師團提出的“戰斗列車”并未被日本陸軍列為制式術語,但該報告提出的戰術理念和分類方法對日本陸軍裝甲列車的發展產生了深刻影響。
對蘇戰備需求
從西伯利亞撤兵后,日本陸軍雖未中斷對裝甲列車的研究,但由于缺乏作戰需求,加上軍費縮減的影響,相關進展十分緩慢,直到1931年關東軍發動九一八事變,侵吞中國東三省,建立偽滿洲國之后,形勢為之一變。
在幅員遼闊的東北地區,日軍主要依靠鐵路調動兵力、運輸物資,強化對占領區的控制,需要大量裝甲列車執行治安巡邏,保護鐵路沿線免受抗日武裝的破壞襲擾,同時占據東北后日本勢力范圍與蘇聯遠東地區接壤,對蘇作戰已經成為無可回避的戰略議題,裝甲列車也被列為對蘇戰備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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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在日本占領中國東北時常見的裝甲車廂,通常掛載在普通列車尾部擔任安保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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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裝甲車廂配備的警備隊,注意右下方突出車外的瞭望塔。
早在1925年,南滿鐵路株式會社就根據軍方意見,自行改造警備型裝甲列車,利用廂式貨車改造步兵車廂,利用50噸貨運車廂改造火炮車廂,一定數量的改造車廂和普通車廂與機車編組,就可組成一列裝甲列車,執行巡邏警戒任務,此類列車后來被統稱為滿鐵型或警備型裝甲列車。
在九一八事變時,滿鐵會社就提供了六組裝甲列車供日軍使用,后來關東軍也撥出部分75毫米山炮和75毫米高射炮,提供給滿鐵用于裝備裝甲列車。資料顯示,警備型裝甲列車的典型編組為:第一警戒車—步兵車(或指揮車)—炮兵車—工兵車—機車—煤水車—炊事車—步兵車—第二警戒車,共計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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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列警備型裝甲列車的步兵車廂,涂有獨具特色的迷彩,上面還繪有假射擊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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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列警備型裝甲列車的機車和炮車,炮車上配備一門四一式75毫米山炮。
雖然配套齊全,具備較強的獨立作戰能力,但警備型裝甲列車火力配備偏弱,不足以執行進攻任務,更重要的是其本質上是企業自行手搓產品,而非軍方主導設計的正規軍用裝備。警備型裝甲列車最終編組數量為28列,是日本陸軍裝備數量最多的裝甲列車,直到二戰結束前始終擔負著鐵路警備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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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利用50噸貨車改造的裝甲炮車,配備一門十一年式75毫米高射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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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日軍裝甲炮車的炮位特寫,火炮安裝了正面為弧形的炮盾。
臨時裝甲列車
著眼于對蘇作戰,日本陸軍于1932年正式啟動制式裝甲列車的開發,于8月15日發布陸滿密第602號令,責成陸軍技術本部與滿鐵株式會社合作研發新型裝甲列車,具體分工是:機車和改造車廂由滿鐵提供,細節設計和制造也由滿鐵承擔,陸軍技術本部負責總體設計和技術指導,裝甲板、火炮及其他軍用裝備也由軍方提供,預算為200萬日元。
因為帶有試驗性質,該項目被稱為“臨時裝甲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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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車首方向拍攝的臨時裝甲列車,全車共有12節。
列車制造于1932年12月在滿鐵大連工廠動工,火炮軍械由本土的陸軍兵器廠供應,裝甲板來自日本制鋼所,在國內測試合格后運往中國東北總裝,于1933年5月竣工,此后在旅順、大連和新京(長春)之間的鐵路上進行了試運行,于7月間交付關東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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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裝甲列車的警戒車,在車體兩側搭載有枕木,用于修補遭到破壞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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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裝甲列車的一號重炮車,在大型炮塔內配備1門十四年式105毫米高射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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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裝甲列車的二號重炮車,配備1門改四年式150毫米榴彈炮。
臨時裝甲列車的編組數量為12節,依次是警戒車—重炮車—輕炮車—步兵車—指揮車—機車—輔助煤水車—材料車—步兵車—輕炮車—重炮車—警戒車。相比警備型裝甲列車,臨時裝甲列車最大的區別是火力配置的大幅強化。
在機車之前的重炮車裝備1門十四年式105毫米高射炮,機車之后的重炮車裝備1門改四年式150毫米榴彈炮,2臺輕炮車各裝備2門十一年式75毫米高射炮,2臺步兵車各配備2挺13毫米高射機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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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裝甲列車的輕炮車,在背負式炮塔內安裝2門十一年式75毫米高射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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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裝甲列車的步兵車,機槍塔內配備13毫米高射機槍和6.5毫米三年式重機槍。
此外,各車還裝備輕重機槍33挺和步槍54支,各類觀瞄和通訊設備較為齊備,裝甲厚度6~10毫米,可攜帶供300千米行駛的鍋爐水和供600千米行駛的煤炭。
為了適應東北北部及蘇聯境內的寬軌鐵路,臨時裝甲列車還特意設計了軌距調節裝置,可在1435毫米軌距和1524毫米軌距之間切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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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裝甲列車的指揮車,內部分為兩層,上層是炮兵指揮所,下層是無線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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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裝甲列車的材料車,內部配備發電設備及其他技術裝備。
臨時裝甲列車的攻防配置較為完備,堪稱戰時標準編制,美中不足的是機車動力偏小,行駛速度不超過60千米/小時,在遇到坡道時行進困難,整體車輛數量較多,略顯臃腫,也占用了較大的編制。盡管如此,日軍還是完成了3列臨時裝甲列車的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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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裝甲列車的機車頂部特寫,相比較大的列車編組,其機車動力略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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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裝甲列車的煤水車,注意突出車外的機槍塔,配置1挺十一年式6.5毫米輕機槍。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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