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召開新政發布新聞通氣會,為進一步提振住房消費,更好滿足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成都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支持住房消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優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通知》《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系列政策舉措,最高貸款額度提升至120萬元,貸款次數也不再限制,首套房認定進一步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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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通氣會現場
一、提高貸款額度。單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雙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由100萬元提高至120萬元。
同時,購買現房和因房屋征收拆遷購買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在上述基礎上上浮20%,即單繳存人家庭最高可貸96萬元,雙繳存人家庭最高可貸144萬元。
二、調整貸款次數。2026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繳存人新購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名下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即可提出申請,不受貸款次數限制。
三、優化首套房認定。繳存人新購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名下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即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20%,享受首套房貸款利率。
四、支持城市更新提取。屬于本市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住房,房屋所有權人及配偶可在支付個人出資改造費用后兩年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
五、加大重疾提取支持力度。繳存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可用余額用于支付醫療費用,提取頻次不受限制。
六、支持購買車位提取。繳存人購買新建住房后,一年內購買該住房同一項目新建車位的,可自車位買賣合同備案登記兩年內,一次性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提取金額按所購車位網簽備案合同載明的成交價格確定,每個車位提取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上述政策,除第六項4月8日起施行外,其余五項3月25日起施行。
具體可以關注“成都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或者撥打成都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咨詢。
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恒
編輯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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