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天眼”密布的時代,也總有個別駕駛員心存僥幸,幻想能擁有“隱身術”,在馬路上一騎絕塵,肆意行駛。他們不惜以身試法,腦洞大開,想出了各種遮擋號牌的“奇葩妙招”。下面讓我們來看一個本地案例。
![]()
![]()
3月16日,蓬安火車站外,一輛“別出心裁”的車輛成功引起了路人的注意。只見這輛車的前后號牌,被異物遮得嚴嚴實實,仿佛給自己戴上了“大口罩”。車主心里可能還在暗喜:“車牌一擋,自由飛翔!”
但這拙劣的偽裝,很快被熱心群眾發現。
蓬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經核查,該舉報屬實。立即找到這位“大聰明”駕駛員。面對鐵證,駕駛員只能乖乖認栽。
一頓操作猛如虎,最后處罰很酸楚。
最終,這位駕駛員不僅收獲了一次深刻的“面對面”批評教育,還要為自己的“小聰明”買單: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
普法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 9 分。
“自由駕駛”
不是靠遮擋號牌去逃避監管
遮住了號牌,遮不住風險
真正的“護身符”,不是遮住號牌的布
而是握緊方向盤的那份守法之心
![]()
來 源:蓬安縣公安局
聲明:轉載出于宣傳服務廣大市民、弘揚正義、正氣、警示之目的等,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聯系本平臺,我們將及時處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