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據央視報道,近日,中央社會工作部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行業協會商會名譽職務設立管理辦法(試行)》,首次對全國各級各類行業協會商會名譽職務設立管理工作作出規定。《辦法》要求行業協會商會非必要不設立名譽職務,確有必要設立的,應當制定名譽職務設立管理制度,且數量設置應當精簡、科學、合理;設立名譽職務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費用;被授予名譽職務的人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領取薪酬、獎金、補貼等報酬,不得享受辦公用房用車等待遇。
“名譽會長”“榮譽會長”“永久榮譽會長”“特邀名譽會長”……花式名譽頭銜泛濫,已成為一些行業協會商會的頑疾。有些協會商會甚至一口氣設立幾十個名譽頭銜,比實際在崗干活的人還多。這些頭銜看似是對各界人士的認可,其實大多偏離了設立初衷,甚至漸漸成了利益交換的工具、滿足虛榮心的點綴。
花式名譽頭銜泛濫的背后,是一場各取所需的利益合謀。對一些行業協會商會來說,多設些名譽職務,可以變相拉贊助、籌經費,進而更好維系協會商會運轉;對被授予頭銜的人來說,這些看似光鮮的名號是抬高身價、拓展人脈、彰顯“實力”的捷徑,有的人甚至借這些頭銜變相搞商業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有些協會商會還通過售賣名譽頭銜斂財,誘人花重金買頭銜,讓名譽職務徹底變了味。
這種亂象的危害不可小覷。名譽頭銜太多太雜,不僅讓協會商會內部權責不清、管理混亂,還會消解協會商會的專業性和公信力,甚至可能滋生腐敗。比如,有的退任負責人靠著“永久榮譽會長”之類的頭銜,變相把持協會商會,將其變成自己的小圈子。還有人拿著虛假頭銜,借著協會商會的名義招搖撞騙,損害行業聲譽;有的協會商會一門心思搞“頭銜批發”,忘了自己的主業,難以發揮規范行業秩序、服務企業發展等作用。
此次《辦法》的出臺,可謂直擊要害。“非必要不設立”劃清了底線,有望從源頭遏制頭銜泛濫;“數量精簡合理”定好了標準,不讓頭銜扎堆;“不收費、不付酬”斷了拿頭銜交換利益的路子;嚴格的民主程序和備案要求,則為名譽職務設立上了一道保險。一套“組合拳”打下來,將有助于推動社會組織規范化發展,讓名譽職務回歸“榮譽激勵、發揮余熱”的本源,也有利于行業協會商會守住服務主業的初心。
行業協會的價值從不是靠一堆虛頭巴腦的頭銜體現,而是靠專業服務、規范治理和行業公信力。希望各行業協會商會能借著新規“東風”聚焦主業、踏實做事、找回初心,讓行業協會真正成為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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