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3月27日電 (記者王仁宏)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消息,3月26日,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辦法》明確,3類項目應當配備安全總監并設置獨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根據《辦法》,3類項目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1、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峰值超500人的;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面積超10萬平方米的;
3、市政基建工程合同價款超4億元,或隧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累計長度超4千米的。
《辦法》明確,項目安全總監由企業委派,接受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直接領導。項目安全總監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須全程督促、檢查項目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