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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2026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處聯系。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2026年廣州市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7號)、《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2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的管理辦法(試行)》(粵市監規字〔2025〕5 號)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檢查對象
全市取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以下簡稱食品生產企業)、取得登記證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食品小作坊),以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
二、檢查方式
市、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結合日常監管、專項工作、有因檢查,組織對本轄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實施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方式包括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雙隨機檢查、聯合檢查。
三、檢查重點
(一)重點檢查對象
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濕粉類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酒類、固體飲料、果蔬汁類及其飲料、食鹽、食醋、壓片糖果、復配食品添加劑等風險高、影響區域廣的食品生產企業;花生油、肉制品、白酒小作坊;嬰幼兒用塑料奶瓶和奶嘴、工業和商用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竹木砧板等竹木制品、一次性餐飲具等類別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多次抽檢不合格、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風險監測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生產加工單位;標簽標識問題較多的重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
(二)監督檢查要點
監督檢查要根據《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表》,結合企業風險明確檢查要點。強化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監督檢查,將食品生產單位食品添加劑的采購管理和投料使用、產品檢驗和標簽標識等列為重點檢查內容,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標準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要點為: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資質、從業人員管理、生產環境條件、設備設施管理、原輔料控制(重點強化原料進貨查驗和使用記錄檢查)、生產關鍵環節控制、標識信息、貯存運輸及交付控制、檢驗、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產品召回、信息記錄和追溯、質量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
(三)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督促生產單位嚴格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廣東省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督促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有效開展食品安全自查,于2026年12月20日前通過“廣州市食品生產全過程動態監管平臺”在線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況。開展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全覆蓋抽考。督促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按要求設立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制定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督促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建立、實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對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與問題進行整改。
四、檢查安排
(一)市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
制定全市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對監管部門通報、被投訴舉報以及風險監測過程中發現存在較多問題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組織實施專項監督檢查;對高風險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多次監督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且問題突出的生產加工單位實施飛行檢查。指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以風險分級為基礎的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督促其按照計劃實施檢查。組織落實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許可獲證單位全覆蓋例行檢查,對例行檢查不合格的依法撤銷生產許可。
(二)各區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
1.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的管理辦法(試行)》要求,依托廣州市場監管在線應用——日常監管及業務綜合分析系統(以下簡稱日常監管系統),及時調整更新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對月度風險等級提高的企業,要對應落實年度監督檢查頻次。其中,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轉發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食用植物油質量安全監管的通知》(粵市監辦發〔2023〕1298號),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風險等級評定不得低于B級。
2.制定本轄區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按企業風險等級頻次要求全面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其中,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及食品小作坊監督檢查全覆蓋。對新獲證食品生產企業(包括核發、延續、涉及現場核查的變更等事項),應在申請人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后3個月內組織開展一次監督檢查。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按《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6年度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要求開展日常監督檢查,覆蓋5類發證產品,并將奶瓶奶嘴、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等類別生產企業及往年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的生產企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轄區內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少于10家的要組織全覆蓋檢查,企業數量在10家以上的,應根據監管實際適當增加檢查數量。落實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許可獲證單位全覆蓋例行檢查,對例行檢查不合格的及時申請撤銷生產許可。
3.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署,加強對轄區內花生油小作坊實施檢查,督促花生油小作坊加強快檢方法應用,強化黃曲霉毒素B1風險隱患防控。
五、工作要求
(一)及時制定計劃。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嚴格按照風險分級要求制定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對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單位實施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計劃,按規定公開日常監督檢查結果,及時匯總監督檢查信息,分析監督檢查結果,查找突出問題,指導下一年度監督檢查工作的開展。
(二)強化問題整改。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整改,實現整改完成率100%。同時督促企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大對多次抽檢不合格企業監管力度。重點對抽檢不合格企業實施全覆蓋監督檢查與約談,其中年度抽檢2次不合格的企業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約談,年度抽檢1次不合格的企業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約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對問題突出的企業開展飛行檢查,不定期對各區的監督檢查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四)同步推進“一碼聯查”應用。按照涉企行政檢查“亮碼入企”有關要求,統一通過廣州市場監管在線應用中“一碼聯查”規范開展涉企行政檢查。
(五)強化監督檢查信息化運用和數據歸集。各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及時歸集上傳日常監督檢查記錄至日常監管系統,要嚴格遵守總局監督檢查數據歸集標準,做好源頭數據質量把控,強化數據對接,確保相關信息準確、及時完成推送。
(六)強化總結與信息報送。根據監督檢查工作實際,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每季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按要求上報《廣東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動態信息表》。
附件:廣州市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動態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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