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鳳慶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貸款詐騙案。被告人張某某伙同他人使用虛假身份、偽造工資流水及公積金信息,騙取銀行貸款2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
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12月,趙某某(另案處理)明知無歸還能力,在王某某(另案處理)介紹下同意以自己名義騙貸。經張某某介紹,趙某某等人從青海輾轉長沙、貴陽后到達云南臨滄。韋某甲等人將趙某某包裝為某公司職工,偽造工資流水、公積金信息及車輛行駛證,趙某某利用虛假材料向云南某某公司騙得貸款20萬元。
款項到賬后,趙某某按約定分給韋某甲一伙11萬元,分給張某某3萬元,余款由趙某某、王某某共同使用及個人消費。案發前趙某某歸還本息3626.01元,案發后三人共計退賠9.24萬元,目前銀行仍有本金損失11.2萬余元。
法院認為,張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虛假證明文件詐騙銀行貸款,數額較大,構成貸款詐騙罪。鑒于其系自首、從犯,且退繳部分違法所得、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張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同時責令退賠銀行1萬元。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破解通過偽造貸款資料進行騙貸的手法,其實并不難,只需對貸款所需電子資料的獲取方式作出明確的規定,包括但不限于銀行流水、公積金繳納證明、納稅證明等常用貸款所需資料,應要求客戶經理當面從客戶手機中的相關官方APP導出,若無法做到,又無其他驗證渠道,這類客戶寧愿不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