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的單親媽媽史玉輝在一家公司擔任出納,與老板有多次工資、微信聊天等日常業務往來。后來,史玉輝的老板因為涉黑被逮捕。
2021年8月,史玉輝也以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昌江警方帶走,在被羈押821天后,按取保候審釋放。一年半后,海南省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下達《不起訴決定書》。
隨后,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檢察院在2025年8月29日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決定給史玉輝進行國家賠償。史玉輝守得云開見月明,正在期望國家賠償到位的時候,僅僅13天后,昌江警方以“騙取銀行貸款”為由對她重新立案,史玉輝的國家賠償程序也因此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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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5年9月12日立案至今,史玉輝沒有被捕,國家賠償也沒到位。
史玉輝求助網絡,網民紛紛要求昌江警方公布重新立案的證據和理由。隨著輿論的發酵,2026年3月29日,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成立聯合調查組調查此事。
這起案件給人的第一感覺就是“冤錯案”:法院已經判決史玉輝無罪,給予她國家賠償,為何昌江警方還要重新立案?目的是用新的案件掩蓋過去的錯誤。
如果每次犯錯后就拿出“重新立案”的招式,那么是不是可以讓真相陷入“死循環”?
無論膚色幾何,人性是相近的。
在美國法律體系中,會出現類似情況嗎?
美國電影《雙重危機》講述過一個完美復仇的故事:女子麗比與丈夫尼克出海度假。
他們在游艇上飲酒作樂……
半夜里,麗比突然從昏迷中醒來,發現船艙里一片狼藉,滿地是血,丈夫不見了,只剩下一把帶血的刀。她還沒弄明白發生了什么,就被趕來的警方逮捕。
血跡是丈夫的,刀上指紋是她的,所有證據都指向一個結論:麗比殺了自己的丈夫。
法庭上,她百口莫辯,被判有罪,鋃鐺入獄。
在獄中,與兒子通話的時候,她發現丈夫根本就沒有死。通過調查,這是丈夫精心設計的:假死、陷害、奪走孩子、獲得巨額賠償,金蟬脫殼換個身份重新生活。
麗比憤怒了,同時在獄中,她知道了一個“法律秘密”——即所謂的“Double Jeopardy”(雙重危險原則)。在美國法律體系下,一個人不能被同一個案件審判兩次。獄友告訴麗比:“找到他,殺了他,你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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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之后,麗比開始瘋狂的鍛煉,并在幾年后,獲得假釋。
她一路追查,找到了丈夫尼克,殺死對方,完成復仇,并無罪釋放。
電影中的法律條款“雙重危險原則”,不是劇本編撰,而是真正沿用的現行法律,并有著深厚的歷史背景,其目的是防止政府的“無限追殺”。
在古代歐洲,如果國王、貴族或政府對法院判決不滿意,他們可以反復起訴這個人,直到定罪為止。這種行為被稱為無窮無盡的訴訟騷擾。
對此,西方法律引入了“雙重危險原則”,規定一個案件必須有“終點”:一旦無罪就徹底結束,一旦定罪,按判決執行,防止政府不斷“換理由再告你”,利用資源優勢把普通人拖垮,讓法律系統陷入混亂,增加冤案錯案。
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大多都將“雙重危險原則”寫入憲法或刑事訴訟法,無罪判決后基本不能再起訴,屬于強制保護,讓被告免受重復起訴。
德國、法國、日本、中國大陸等,沒有完全相同的“憲法保護”,但普遍有“一事不再理”或類似條款,強調“同一個案件,已經判決生效后,一般不能再重新起訴或審理”。
但這個不是絕對的,是可以被推翻的,前提是如果發現新的關鍵證據、如原判決確有錯誤、審判程序違法。這種情況下是允許重新啟動審理的,所以其保護力度不如英美國家絕對。
最典型的莫過于,如果一個人被判無罪,即便后面出現了新的關鍵證據,比如DNA,而在美國是不可以再起訴的,除非屬于不同主權或不同罪名,在中國,這是可以重新啟動審理的。
電影《雙重危機》中的理念“已經因殺夫被判刑,再殺一次也沒事”,在中國法律下是完全不成立,第二次行為是新的犯罪事實,必然被重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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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警方對史玉輝重新立案,不違反中國的法律體系,但時間點選在史玉輝獲得國家賠償的節骨眼上,且沒有公布任何關鍵的新證據,難免讓人疑心:必將權力沒有監管,那將是一場災難。
現在有好消息了,海南昌江已成立聯合調查組調查此事,勢必能調查清楚其中原委,請大家相信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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