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3月30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楊潔)今天是第31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教育部在其官網發布了《校園食品安全“十必須”》(以下簡稱“十必須”)《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十不準”》(以下簡稱“十不準”)。教育部鼓勵將“十必須”張貼于學校食堂管理人員辦公區,將“十不準”張貼于學校食堂工作場所。
據悉,“十必須”“十不準”是為鞏固深化“校園餐”專項整治成果成效,持續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強化學校食堂一線工作人員安全意識,規范從業人員操作流程。
其中,“十必須”明確,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學校自主經營的食堂不以營利為目的,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
“十必須”強調,必須嚴禁制售高風險食品。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冷加工糕點,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
此外,“十必須”提出,必須按規定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源性疾病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緩報,并配合調查處理。
“十必須”還要求,必須堅持陪餐制度不流于形式。學校應嚴格規范執行陪餐制度,按一定周期排定陪餐人員安排,確保每餐均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有條件的中小學可建立家長陪餐制度。
“十不準”提到,不準采購使用國家禁止在餐飲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有毒有害物質及過期、變質、感官性狀異常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和食品相關產品。
“十不準”也強調,不準瞞報、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隱匿、偽造、毀滅、轉移不合格食品或有關證據。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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