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我們的糾紛解決得很滿意,給法官點個贊!”近日,吉林省撫松縣人民法院法官徐艷鳳成功調解一起農村土地糾紛案,獲得雙方當事人認可。
據悉,原告丁某蘭與被告馬某貴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已屆滿,丁某蘭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馬某貴返還土地,雙方對案涉合同性質系“轉包”還是“轉讓”爭執不下,丁某蘭訴至法院。
“春耕在即,希望你們都心平氣和地解決問題,好安心生產……”庭審現場,徐艷鳳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并釋明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引導雙方換位思考。
最終,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丁某蘭當場向馬某貴支付1500元補償款,馬某貴承諾于4月1日之前將案涉土地完整返還給原告耕種。(喬元兀)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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