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區交通管理大隊成功查處一起父子互換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的交通違法案件,兩名違法人員因貪圖小利,最終均受到駕駛證記12分、罰款5000元并處行政拘留7日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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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源于一條群眾舉報,青山區交通管理大隊六中隊接到線索后,立即對轄區某小區停車場內兩輛涉嫌套牌的小型汽車展開調查。六中隊副中隊長梅青、民警付武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同步調取現場公共視頻開展核查工作。
經視頻比對核查發現,2026年1月3日,駕駛人李某銳駕駛原號牌為鄂A的黑色小型汽車,懸掛白色小型轎車所屬的鄂W號牌進入該停車場;2025年12月30日,駕駛人李某駕駛原號牌為鄂W的白色小型汽車,懸掛黑色小型車所屬的鄂A號牌進入停車場,兩車存在互相套用對方機動車號牌的重大嫌疑。民警隨即依法對涉案車輛及涉案號牌進行暫扣,后經專業鑒定,確認涉案套用車牌均為偽造機動車號牌。
民警經過研判,最終查實兩名違法人員系父子關系,黑色小型車駕駛人是李某銳,白色小型車駕駛人是李某。隨后,民警依法通知二人前往青山區交通管理大隊接受處理。
經現場筆錄詢問,違法人員李某如實交代了違法事實。李某表示,自己名下擁有兩臺機動車,為節省車輛的停車費用,父子二人駕車進出停車場時互換懸掛假牌,進入停車場后便將假牌卸下,本以為能瞞天過海,沒想到很快被交警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3月20日青山區交通管理大隊依法對李某銳、李某的違法行為作出嚴肅處置,對二人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分別罰款5000元,并處行政拘留7日。
交警部門在此提醒廣大駕駛人,偽造、套用機動車號牌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擾亂正常道路交通秩序,也存在極大交通安全隱患。切勿為了貪圖一時便利、節省小額費用觸碰法律紅線,務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合法使用機動車號牌,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記者:奚偉 通訊員:黃娟 劉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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