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李一木
據媒體報道,近日,青島膠州市民閆先生反映其正在上初中的兒子因在校內吸煙被查處。閆先生隨后了解到,售煙的門店就位于學校東側,記者隨后實地探訪發現,距離學校最近的3家商店,均在柜臺上公開售賣香煙。
“校門口文具店向學生售煙”首先是一個法律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此外,《青島市設立煙草制品零售點相關條件指導意見》也明確規定:“中小學校大門100米范圍內,禁止設立卷煙零售點。”法律層面的剛性規定為此類行為劃定了清晰且明確的“紅線”。
“校門口文具店向學生售煙”事關未成年人權益,當然格外受到社會關注。它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教育問題;它是一個健康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無論是從尊重法律、保證法律剛性的角度,還是從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的角度,都表明這不是一樁“小事”,而是需要全社會付出足夠的誠意予以應對。
此時就面臨一個“怪圈”。報道中提到,閆先生告訴記者,他曾多次撥打12345和煙草專賣舉報電話12313,得到的回復多是“立案了”“正在調查”,卻遲遲未見付諸行動。閆先生也曾向煙草督察反映,要求查看涉事店鋪的銷售數據和客流,對方則表示這不在其權責范圍內。
“立案了”“正在調查”“不在權責范圍”……這樣的答復當然沒問題。但如果一直“正在調查”,那就有問題了。因為無論是依照規定還是依照常識,總是要有一個定論的。
“校門口文具店向學生售煙”不能一直“正在調查”。有可能這也是此類現象不能禁絕的原因之一,那就是“高壓線”沒通電,法律上的條條款款停留在了紙面上,沒有轉化為實實在在的雷霆萬鈞的行動。
全面禁絕向未成年人售煙現象當然需要從多個層面形成合力,從家長的以身作則,到學校的日常教育,到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和基本的道德約束,都不能缺失。但同時我們也必須承認,嚴格、全面、及時、有力的監管與打擊,是這套“組合拳”里最有力度、最離不開的一只拳頭。離開這只拳頭,其他的努力很可能事倍功半,甚至付諸東流。
“校門口文具店向學生售煙”不能一直“正在調查”。一個法律長出“牙齒”的真實案例,是對社會最有警示作用的“公開課”。
(來源:縱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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