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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積金新政,新鮮出爐!
剛剛,昆明公積金中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
首先,公積金貸款認定標準放寬限制。
新政明確,繳存人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同時文件還提到,繳存人家庭在購房所在縣(市)、區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者繳存人家庭在全國范圍內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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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圖源:昆明公積金
其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也有調整。
其中,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及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30%,最高可貸130萬。
繳存人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現房)或星級新建綠色建筑住房或綠色生態小區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最高可貸120萬。
同時符合以上兩種情形的,上浮比例可疊加計算,即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50%,也就是最高可貸150萬。
此外,高層次人才(含興滇惠才卡、春城惠才卡持卡人)購買首套及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50%,最高可貸150萬。
以上新政從4月7日(下周二)起執行,4月7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按調整前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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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額度|圖源:昆明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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