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
近日,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通知書》,4家民辦非企業單位被行政處罰。詳情如下。
經調查——
平潭宏大生物科技研究所、平潭縣城東中學等2家民辦非企業單位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
平潭縣育英中學、平潭縣永春藝術文化培訓中心等2家民辦非企業單位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2023年、2024年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
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對上述4家民辦非企業單位作出撤銷登記行政處罰。
據天眼查消息,這4家民辦非企業單位均位于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
平潭宏大生物科技研究所,成立于2017年,業務范圍是“調查研究、信息交流、經驗技術推廣、組織活動”,法定代表人為黃修忠。
平潭縣永春藝術文化培訓中心,成立于2011年,業務范圍是“開展舞蹈藝術培訓 ”,法定代表人為林彩。
平潭縣城東中學,成立于2000年,是全日制普通中學,法定代表人為許仲建。
平潭縣育英中學,成立于1999年,是全日制普通中學,法定代表人為林心峰。
(來源:觀八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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