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法國外交部突然發了一份聲明,語氣聽起來有點懵,也有點不高興。
他們說:“我們剛剛得知,法國公民陳森在中國廣州被執行了死刑。對此,我們表示非常的震驚。”
這個消息一出來,很多人都好奇,這個叫陳森的人,到底是誰?他犯了什么罪?為什么法國人會這么激動?
要搞清楚這件事,咱們得先把時間倒回到二十多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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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特大的跨國走私毒品案昨在廣州中院宣判。被告人從左到右分別為:陳森、馮偉明、甘霖、敖惠東、許凱川、敖惠瓊。2010年8月 ? 《信息時報》羅偉雄 攝
一、 從廣州仔到“法國大老板”,他走的卻不是正道
陳森,雖然拿的是法國護照,但他其實是個華人,是個廣州仔。
他1963年出生在廣州,早年間日子過得還算安穩。后來他跑到了國外,先是去了老撾,拿了老撾的護照,后來又跑到了法國,甚至入了法國國籍。
按理說,能拿到法國身份,在那個年代是很讓人羨慕的,回來怎么也算是個“華僑”、“外商”了。可他沒把這本護照用在正經地方。
他的算盤打得很精:頂著“外籍人士”的身份,在中國內地活動更方便,萬一出了事,是不是還能仗著外國人的身份“通融通融”?抱著這種僥幸心理,他從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就一頭扎進了毒品生意里。
二、 藏在魚塘和別墅里的“毒窩”
別看陳森外號叫“肥佬”,長得憨厚,這個人其實狡猾得很。
從1999年開始,他就伙同了另外兩個大毒梟——一個叫鐘坤城,一個叫謝偉明,三個臭氣相投的人湊在了一起。
他們在廣東的惠州、中山、番禺,甚至遠在河南的地方,到處轉悠。專門挑那種偏僻的、不起眼的地方,比如租個沒人管的魚塘邊上的平房,或者找個廢棄的工廠。
他們在這些地方干什么呢?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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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請來了懂化學的人,買了大堆的原料和器皿,像搞“地下實驗”一樣,開始大量制造冰毒。
據后來被抓的馬仔交代,他們做事非常小心,平時根本不讓外人靠近,一旦覺得風吹草動不對勁,立馬就換地方。
到了2003年左右,這幫人的膽子越來越大。他們把做好的毒品,用一種“夾藏”的方式,就是咱們平時說的“藏中藏”,比如把毒品壓成板子,藏在貨車底板的夾層里,或者混在一堆普通的貨物里,偷偷運到了廣州。
毒品運到廣州后,并沒有馬上賣掉。他們在廣州番禺的一個高檔別墅區里,買下了一棟別墅。表面上看,這是富人住的花園洋房,但實際上,這棟別墅的地下室或者某個房間里,堆滿了一袋袋白花花的冰毒。
為了看好這些“貨”,陳森還專門安排了心腹,24小時輪流在別墅里守著,進來出去都要登記,搞得跟個地下毒庫一樣。
三、 四噸毒品!這是一個什么概念?
那么,警察最后在這棟別墅里找到了多少毒品呢?
數字說出來能嚇死人。警方在番禺的這棟別墅里,當場查獲了3984千克的白色晶體。
3984公斤,也就是接近4噸!
經過鑒定,這些白色晶體里全是高純度的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
咱們換算一下,4噸毒品如果流到市面上,哪怕每人吸食一克,也足夠讓幾百萬人受害。這幾百萬人的背后,就是幾百萬個家庭。多少人的積蓄會被吸光?多少人的身體會垮掉?多少家庭會妻離子散?
這些毒品一旦賣出去,那就是幾億甚至十幾億的黑錢,而這每一分錢,其實都是沾著血的。
四、 被抓二十年來,他一直在“掙扎”
陳森其實在2005年就被抓了。
當時他因為另外一單毒品案,在2007年先被判了個無期徒刑。本來以為這輩子就在牢里過了,沒想到警方繼續深挖,把他2002年到2003年之間制毒、販毒的那些“老底”全翻了出來。
這一翻不要緊,發現漏罪了,而且是驚天大罪。于是,2010年8月,廣州的法院重新審理,這次沒有懸念,數罪并罰,直接判了死刑。
這一關,就是十幾年。
雖然關在里面,但陳森在外面攢下的錢可不少。他甚至在入獄后,還指使外面的手下想方設法“撈”他。
據當時的媒體報道,他的同伙謝偉明(后來也判了死刑),曾經從香港的公司調動了500萬港元(按現在的匯率,大概相當于400多萬人民幣)給中間人,想把陳森從里面“搞出來”。
他們還承諾,如果真能把人救出來,還有3000萬港元(也就是兩千多萬人民幣)的重謝。
但是,中國警方和司法機關打擊毒品犯罪的決心非常堅定,這錢沒送出去,人也沒救出來,這幫“中間人”也被抓了。
五、 法國的“震驚”
時間到了這幾天,2026年4月4日。
在經過了最高法的核準之后,62歲的陳森在廣州被執行了死刑。
消息傳回法國,法國外交部急了。他們發表聲明說,雖然法國政府做了很多努力,甚至以“人道主義”的理由請求中國放他一馬,但還是沒用。
甚至法國那邊還抱怨說,“陳森的辯護律師沒能出席最后一場庭審,這侵犯了他的權利。” 而且他們特別提到:“也妹有人通知我們啊(對執行時間不知情)……”
法國為什么公開抱怨呢,因為在法國的認知里面,販毒沒有必要死刑。畢竟現在歐洲也在放寬毒品犯罪的處罰,大麻已經合法化了。
下圖就是植物大麻和大麻煙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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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歷史上僅僅有四名法國公民被外國政府判處死刑,這個陳森僅僅是第五個人。
其他三人分別是2005年在阿爾及利亞被判處死刑的諾拉·拉拉姆(Nora Lalam),以及因1994年馬拉喀什爆炸案在摩洛哥被判處死刑的斯特凡·艾特·伊迪爾(Stéphane A?t Idir)和雷杜安·哈馬迪(Redouane Hammadi )。
只有一個人被法國政府撈回來了。
就在去年(2025年),有個叫塞爾日·阿特拉維的法國人,在印度尼西亞因為販毒被判了死刑,關了快20年。后來還是通過法國政府跟印尼談了個協議,把人引渡回法國,這才改成了30年監禁,甚至在2025年7月就放出來了。
面對法國的不滿,中國駐法國大使館在第二天(4月5日)專門發了一個回應。回應的內容非常干脆,甚至可以說是“硬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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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使館的意思很明白,翻譯成大白話就是以下幾點:
第一,打擊毒品犯罪,是全世界每個國家都應該干的事,不是中國一家的事。
第二,中國是個講法的地方。不管你是哪國人,黑人白人還是黃種人,在中國犯了事,都一視同仁。
第三,我們保證了他的合法權利,該給的待遇都給了,但犯了死罪,就得伏法。
而且,中國在禁毒這件事上,早就有過“硬剛”西方國家的先例。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09年的英國毒販阿克毛。這個英國人帶了4公斤的海洛因進中國,在新疆被抓。當時英國首相布朗又是求情又是寫信,甚至想搞外交豁免,結果呢?中國直接依法執行注射死刑,一點面子都沒給。
還有前幾年,好幾個加拿大人也因為毒品問題在中國被判死刑或者死緩。每一次西方國家都要跳出來說幾句,但每一次中國都堅持依法辦事。
很多外國人不理解,為什么中國抓毒販這么狠,甚至不惜得罪西方國家?
其實,這跟咱們的歷史有關。一百多年前的“鴉片戰爭”,是每個中國人心里的傷疤。
那時候,洋人把鴉片運進來,讓咱們的祖先變成了“東亞病夫”,國破家亡。
這種痛,外國人理解不了,但中國人刻在骨子里。
圖片說明:來自于該國報紙電臺官網和涉事人社交媒體。
魯曉芙,金融專家,財經作家,旅居歐洲。
曾任國內省行管理人員、全國性房地產企業副總裁,以及歐洲銀行總部副總經理,
目前以荷比盧為基地,從事全歐洲的投資并購活動。
獲邀成為葡萄牙政府"全球投資大使“,協助政府全球招商引資,該名額全球約為30名。
在《21世紀經濟報道》和《新浪財經全球意見領袖》開辟專欄,
出版《歐洲投資實用手冊》、《你說不了解的歐洲經濟》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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