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陳(化名)曾于2018年4月被云南昭通中院以故意殺人罪(未成年人犯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今年3月再度獲刑,此次系涉足緬甸詐騙園區。近日,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對其涉嫌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一案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
判決書顯示,小陳曾因犯故意殺人罪于2018年4月24日被云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未成年人犯罪)。2025年11月6日,其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逮捕。
2025年6月至8月,他在緬甸妙瓦底669園區、交克園區的電信詐騙犯罪集團任“拉手”,按集團統一話術撥打電話,以取消多個電商平臺百萬保障為由,誘騙被害人添加聯系方式。該犯罪集團詐騙南湖區的被害人至少200余萬元。公訴機關還指控,2025年6月,被告人小陳利用中國前往泰國免簽政策,以旅游名義騙取出境簽證,出境泰國后前往緬甸詐騙窩點,屬于偷越國(邊)境。
法院認為,被告人小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境外窩點利用電信網絡通訊等技術手段針對中國境內居民實施詐騙,累計時間30日以上,屬“其他嚴重情節”,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使用虛假的出入境事由騙取出入境證件出入國(邊)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
最終判決被告人小陳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二千元;犯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來源 | 綜合大河報主編 | 彭丹編輯 | 王婷
象象回饋福利來啦! ![]()
(大象文創袋、大象訂制背包,二選一)
獎項設置
分享獎:文章分享量前5名
結果公布及領獎規則:每月的1日及16日,獲獎名單將在公眾號菜單欄“熱門”——“”中公布,中獎者需在48小時內私信聯系客服領取,逾期視為放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