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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上門要說法。(視頻截圖)
近日,西安市民李女士向三秦都市報“小秦幫忙”欄目求助,稱其2025年11月在查理洗衣高科綠水店送洗的衣物出現嚴重縮水,雖經店家承諾“復原處理”,但仍未達到預期。
據李女士講述,2025年11月,她將多件衣物送至位于灞橋區高科綠水東城附近的查理洗衣高科綠水店清洗,其中有一件價值3000元的男士西裝。當月25日取回衣物,因當時天氣轉涼,所有衣服帶回家后連同洗衣店的防塵罩及洗衣標簽一起收了起來。直至今年3月6日,才發現那件男士西裝明顯縮水,穿不上了。她當即帶著衣服前往洗衣店。
面對質疑,查理洗衣高科綠水店店長現場查看后,提出可做“復原處理”,李女士同意了。十余天后,再次取衣服的李女士大失所望,西裝還是穿不上。無奈李女士提出希望得到賠償,“洗衣店起碼要承擔購買衣服的一半費用,也就是1500元。”
4月7日,查理洗衣售后服務工作人員馬女士表示,因為客戶到門店反映衣物縮水的時間距離送洗時間已經超過90天,時間過長無法判斷責任。另外,由于客戶是門店的VIP會員,本著挽留客戶的初衷,所以給客戶做免費復原。同時提出贈送2次免洗,以此表達對客戶的歉意。
截至記者發稿,雙方仍未就賠償或解決方案達成一致。
對此,公益律師趙良善表示,從法律角度看,李女士與洗衣店構成洗染服務承攬合同關系。法院及監管部門通常以過錯與因果關系為核心界定責任,若洗衣店未按衣物標識、行業規范操作導致縮水,即屬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應承擔重做、退費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但若縮水系衣物材質自身特性或非經營者可控因素導致,則洗衣店無責。
李女士保留著未拆的包裝與標簽,已初步證明縮水與洗滌過程存在關聯,而店家主動實施“復原處理”,雖不等同于自認全責,但可作為其認可縮水問題及服務存在瑕疵的重要間接證據。
雙方若對責任或損失存在分歧,可通過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確認縮水原因及損失金額來解決,消費者亦可向12315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向法院起訴,要求店家根據實際損害結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記者 葛蘭)來源:三秦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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