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男子看直播時相中了一位女主播,雖然沒有線下見過面,但就因為對方幾個飛吻,男子就陸續給對方刷了22萬,可隨著手里的錢越來越少,他這才反應過來,給母親的看病錢都讓他花了,他想找女主播退回來一些,對方卻說:禮物都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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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先生今年43歲,沒結婚,跟母親相依為命。2023年,母親病倒了,懷疑是肺癌。他把唯一的房子賣了40萬,準備給媽治病。后來檢查出來不是癌癥,是重度抑郁癥,錢就暫時留在了手里
這本該是不幸中的萬幸。可他沒想到,這筆錢后來去了另一個地方
從2023年8月到2024年1月,馬先生迷上了一位女主播。他說,每次進直播間,自己都是“小時榜的大哥”。什么叫小時榜?就是某個時間段內打賞排名靠前的用戶。他刷嘉年華,女主播就給飛吻。他在生活中沒人對他這么熱情,一下子就上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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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加起來,他刷了22萬
直到錢花得差不多了,他才反應過來——這是母親的救命錢。去年開始生活困難,手里基本沒錢了。他找女主播,希望對方從人道主義角度退一部分。對方說,打賞是自愿的,沒人逼你,你去找平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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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后來退了1萬,也是出于人道主義。剩下的,沒了
馬先生現在懊悔得扇自己耳光。他求助媒體,希望女主播能再退一點
不難看出,這是一個很典型給主播搭訕反悔的例子,而能不能退回,值得一說
第一,法律上女主播沒錯。打賞屬于自愿消費,不是借款,不是詐騙,沒有強迫手段。她說的“禮物都是自愿的”,在法律框架內站得住腳
第二,馬先生的問題在于:22萬不是小數目,花出去之前有沒有想過這是干什么用的?一個43歲的成年人,對自己手里的錢是什么性質、該用在哪兒,應該有基本判斷。賣房得來的治病錢,花在直播間里,這個決策鏈條本身就存在問題
第三,平臺退1萬,叫“人道主義”,不叫“應該退”。說明平臺也認為,從規則上這筆錢沒有退還義務。1萬更像是息事寧人,不是承認責任
第四,女主播可以合法地不退款,但這跟“做得對不對”是兩回事。法律允許的事,不一定經得起問。一個靠打賞為生的主播,收到22萬來自“賣房治病錢”的禮物,是真不知道還是假裝不知道?這個問題她不需要回答法律,但她自己心里有數
馬先生找媒體想再要回一點,大概率沒什么用。唯一能提醒別人的是:直播間里刷出去的每一分錢,法律上都默認你是清醒的、自愿的、承擔后果的。不管你當時是不是真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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