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成都住建局獲悉,《成都市城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為全國首批城市更新試點城市,成都將以此為依托,推動城市更新從政策引導邁入法治引領新階段。
《條例》立足公園城市首提地定位,聚焦存量提質增效,破解規劃銜接、歷史遺留、技術標準、產權歸集等痛點。明確以統籌生態、生活、生產空間為核心導向,推動多元業態融合,活化利用歷史文化資源,允許空置非住宅改造適配新產業、新業態,構建“城市體檢 — 專項規劃 — 片區策劃 — 年度計劃” 的實施體系,確保更新兼顧顏值與溫度。
針對以往各方協同不足的問題,《條例》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共建共享”原則,健全多元參與機制,支持物業權利人、市場主體、基層組織、專業經營單位協同發力。同時明確改造提升、保護利用、拆除新建、綜合更新四種模式,針對不同片區特征分類施策,實現留改建有機結合。
為保障落地見效,《條例》推出五大創新舉措。針對歷史遺留建筑,明確分類處置路徑;在安全前提下,對既有建筑改造的規劃指標予以適應性優化,細化消防標準。土地供應上,支持整體競買、地上地下空間綜合開發、零星地塊整合開發,避免碎片化更新。產權歸集方面,允許通過買賣、入股、協議轉讓等市場化方式推進,公共利益項目可依法征收。
此外,《條例》完善容積率支持政策,補齊民生短板、加裝電梯、歷史建筑保護等新增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拆除新建項目可按需優化容積率,更好支持公共配套落地。
成都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市住建局將圍繞《成都市城市更新條例》落地實施,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及工具箱,不斷完善城市更新制度體系,統籌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著力構建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機制,形成多方協同的城市更新工作格局,切實把更新成效轉化為市民可感可及的幸福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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