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華人健康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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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文件!AI入局藥品監管
新聞簡訊:
近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人工智能+藥品監管”的實施意見》,明確到2030年初步建成藥品監管與人工智能融合創新體系,到2035年形成智慧化藥品安全治理新格局。文件提出:流通追溯體系全面數智化升級,實現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可追溯;風險監管智能化,通過追溯數據智能分析構建風險預警模型;檢查執法數字化,推行“掃碼入企”和現場檢查文書自動生成;政務服務智能化,為藥店辦理許可備案提供智能問答與引導。藥店日常掃碼將成為智能追溯鏈條的關鍵一環,合規風險將被更早精準發現,監管進入人機協同新階段。
銳思解讀:
國家藥監局“AI+藥品監管”文件的發布,其核心意義在于將人工智能從概念探討推進到監管實戰部署。在AI驅動的監管新生態中,藥店經營的每一環節都將被納入更精準、更前置的數字化合規框架。建議藥店立即升級掃碼設備,確保與監管系統實時對接;加強員工數字化操作培訓,將每一次掃碼視為合規留痕,以主動擁抱AI監管換取經營安全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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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行動正式啟動!4月起這項檢查動真格
新聞簡訊:
4月1日起,隨著醫保新規正式施行,藥品追溯碼應用從鼓勵倡導變為法定要求。國家醫保局同步啟動打擊醫保藥品領域違法違規專項行動,分4-7月、9-11月兩階段,以追溯碼重復結算疑點線索為抓手,精準打擊回流藥、串換藥品、空刷醫保等行為。義烏、鄭州、河北等地已密集查處多起典型案例:有藥店因非法渠道收購藥品被罰沒2萬余元,有門店因無碼藥品自行套貼追溯碼結算被解除醫保協議。新規明確,藥品追溯碼可作為執法取證依據,監管部門無須現場查獲,僅憑數據異常即可立案調查。
銳思解讀:
藥品追溯碼從“推薦”升級為“強制”,標志著醫保監管正式進入“數據執法”時代。對藥店而言,必須嚴格做到“入庫掃碼、出庫掃碼、結算掃碼”閉環管理,杜絕“先結算后補碼”,確保每一盒藥品來源可溯、去向可追。同時嚴把采購關,拒收無隨貨單、無發票的藥品,升級掃碼設備與醫保系統,確保實時對接,異常自動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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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想拿定點?連繳三個月!
新聞簡訊:
4月1日起,浙江施行新版醫保定點評估細則,核心收緊人員管理:藥師及醫保管理人員須“連續在本單位參保3個月及以上”,藥師注冊時長也需滿3個月;藥品追溯碼成申請硬性門檻;新增兩類不予受理情形,包括受市場監管處罰未滿1年、關聯主體違規等。藥店申請定點需提前做好人員與系統準備。
銳思解讀:
浙江新規旨在杜絕“掛證”,確保人員真實在崗,建議擬申請定點的藥店提前至少一季度完成人員配置并規范繳納社保;已定點藥店對照自查用工合規性;盡快完成追溯碼系統對接,避免影響結算。同時關注關聯主體合規狀況,為后續擴張掃清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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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買藥免備案,直接刷醫保卡?官方辟謠
新聞簡訊:
近期網傳“4月1日起省內異地就醫不用備案”的說法,被吉林、南京、揚州等多地醫保部門辟謠。實際政策因省而異:個人賬戶余額異地購藥多數地區免備案,但涉及統籌基金報銷及門診慢特病仍需備案。吉林、四川、山東等已實現省內異地藥店購藥免備案,而江蘇、廣東等省仍要求備案;跨省購藥原則上需備案。個人賬戶與統籌賬戶“兩條線”的區分是關鍵:花自己賬戶的錢限制較少,用公共統籌基金則必須先備案后結算。
銳思解讀:
對藥店而言,這不僅是醫保結算的技術問題,更是服務能力的試金石:員工能否清晰解釋個賬與統籌的區別、能否指導顧客核實參保地政策,將直接影響顧客體驗與專業信任度。藥店需需厘清個賬與統籌的差異,避免傳播錯誤信息。員工必須熟悉本地規則,準確回應顧客;避免使用“肯定可以”或“肯定不行”的絕對化表述,而應引導顧客撥打參保地熱線12393進行核實;同時確保異地結算接口暢通,防止結算失敗引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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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97.7%,這類藥店越來越多!
新聞簡訊:
近期,四川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發布公告,176家定點零售藥店主動申請解除醫保服務協議,占解除總數的97.7%。河南、天津、山東青島等多地也出現類似趨勢。隨著醫保基金監管趨嚴、藥品追溯碼全面實施、合規成本持續上升,醫保“紅利”逐漸變成不能觸碰的“紅線”。對于抗風險能力較弱的中小藥店而言,主動“退保”成為規避政策風險、降低運營成本的理性選擇。藥店正主動告別醫保依賴,轉向靠專業服務生存的新階段。
銳思解讀:
行業正從“靠政策吃飯”的粗放時代,邁入“靠專業服務”的精耕時代。陣痛之后,真正的競爭力將回歸到品類優化、健康管理與社區服務上。建議藥店優化品類結構,降低低毛利醫保藥品占比,拓展器械、保健等高毛利非藥品類,同時探索“藥店+社區健康管理”等多元服務,以專業能力替代醫保依賴,在轉型中構建新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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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歲后,執業藥師證變廢紙?
新聞簡訊:
近期關于“58歲后執業藥師證變廢紙”的傳言引發行業焦慮。根據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執業藥師注冊沒有年齡上限,退休人員只要身體健康、完成繼續教育、經執業單位同意,即可依法注冊。福建、上海、浙江等多地藥監部門已明確支持退休藥師注冊。然而,《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執業藥師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而退休人員只能簽訂“勞務合同”,導致部分地區醫保定點審核時退休藥師被排除,形成隱形門檻。政策“錯位”導致退休藥師在醫保藥店執業受阻,實際執業面臨困境。
銳思解讀:
問題的本質在于醫保定點資格的制度設計未能與靈活用工形式有效銜接,這既是政策堵點,也是藥店人力配置的痛點。破解這一矛盾,需要政策制定者正視“銀發藥師”的資源價值,在醫保準入條件上為退休專業人員開辟合規通道。對藥店而言,可將退休藥師用于非醫保業務,如健康咨詢、慢病管理、員工培訓;若需在定點藥店執業,提前與醫保部門確認能否以勞務合同加意外險替代;同時充分發揮其專業積淀,提升門店整體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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