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曹雪嬌
4月11日,極目新聞記者獲悉,“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姚策養父母起訴其妻子、親生父母及北京清華長庚醫院案一審已判決,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去年6月26日,此案在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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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敏、姚師兵進入法庭前(圖源:此前記者拍攝)
據此前媒體報道,2020年,28歲的姚策被查出患上肝癌,其母許敏決定“割肝救子”時發現與兒子沒有血緣關系。后來得知,1992年,其在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生產時,因工作人員失誤抱錯了孩子。許敏、姚師兵夫婦將姚策當作親生兒子撫養長大,他們的親兒子則被杜新枝、郭希寬當成親生孩子撫養長大。2021年3月,當事人姚策因病去世。
2025年6月26日,姚策養父母許敏、姚師兵以涉姚策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為由,起訴姚策妻子熊磊、姚策親生父母杜新枝、郭希寬以及北京清華長庚醫院。案件于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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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磊進入法庭(圖源:此前記者拍攝)
前幾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許敏、姚師兵的全部訴訟請求。
判決中,法院認為,本案主要爭議焦點有二:一是許敏、姚師兵是否具有提起本案訴訟的主體資格;二是杜新枝、郭希寬、熊磊是否存在侵權行為。
對于爭議焦點一,法院認為,許敏、姚師兵基于淮河醫院管理上的重大過錯,“錯抱”姚策并將其實際撫養成年,雖然雙方之間不存在血緣關系,亦不符合我國收養法關于收養關系的相關規定,但許敏、姚師兵為姚策傾注大量情感、雙方基于“錯抱”事實形成了事實上的撫養與被撫養關系,故對許敏、姚師兵提起本案訴訟的主體資格不應予以否定。
對于爭議焦點二,法院認為,綜合本案現有證據及當事人庭審所述,姚策基于其醫學臨床專業所學及對自身病程的清晰認知,在臨終前選擇長庚醫院安寧療護病房住院,意在提升疾病終末期的生命質量,并通過消除或減輕病痛與其他生理癥狀,排解心理煩恐,實現善終。縱觀長庚醫院出具的全套病歷資料,姚策在入院時已被診斷為惡性腫瘤終末期維持治療,對于終末期患者而言,在其臨終前接受心肺復蘇、氣管插管、有創機械通氣等有創治療措施不僅不必然有效延長其生存時間,反而易降低其生活質量,進而為患者及家屬帶來痛苦,與姚策生前選擇安寧療護病房的真正目的相悖。在姚策已經病情惡化、進入昏迷狀態的情況下,熊磊作為配偶配合醫院的流程安排簽署各項文件并不存在過錯。
此外,法院認為,在案證據無法認定杜新枝、郭希寬存在加害行為。許敏、姚師兵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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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策(資料圖)
4月11日,姚策養母許敏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前兩天她已收到判決,她認為有一些關鍵事實沒有得到充分回應,目前正在準備材料上訴。
提及哪些關鍵事實未充分回應,許敏表示,一是在姚策病歷中出現的姚策簽署的“拒絕治療”“拒絕搶救”等內容,他們懷疑上面的姚策簽名系偽造。此外,他們希望了解,在姚策生命的最后階段,他的親生父母、配偶是否堅持要求醫院為姚策進行治療。
對于許敏提到的“偽造簽名”一事,記者注意到,判決書顯示,長庚醫院病歷中所附《患者授權委托書》中載有:“經慎重考慮,茲授權熊磊作為本人在貴院治療期間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的被告知者,并全權處理本人在診療過程中的一切事務并在需患者簽名以示知情、同意的醫療文書上簽字,代理本人行使知情同意權和選擇權……”下方授權人簽名處載有“姚策”字樣。庭審中,杜新枝、郭希寬、熊磊及長庚醫院均認可“姚策”簽名系由熊磊代簽。
此前,熊磊也曾回應媒體稱,姚策最后已處于深度昏迷狀態,她與醫生溝通的內容僅限于拒絕臨終前的有創治療(如開喉、電擊等),而日常治療從未中斷。
對于本次一審判決結果,姚策生母杜新枝表示,因為這件事吵了幾年,每天都在等著結果,現在就像一個枷鎖一樣,突然掙脫了。
杜新枝告訴記者,她認為許敏的指控是捏造事實,姚策在醫院一直是正常接受治療。許敏上訴在她的意料之中,她認為,許敏此舉仍是為了炒作賺取流量。對此,她表示:“隨便鑒定,奉陪到底。”
對于這種“炒作”一說,許敏稱此種說法是“倒打一耙”“扣帽子”,她稱:“如果是為了炒作,為什么庭審和判決后,我們沒大張旗鼓在網上發聲,反而是網上一直都有罵我的聲音呢?”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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