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紫雅媽媽”案最新進展沖上熱搜——成都警方對涉嫌侮辱誹謗王女士的3人分別處以5至9日行政拘留。那個專為網暴而建、高峰200余人的“紫雅媽媽撒謊”群聊群主,也因組織、參與長期網暴被拘9日。
![]()
與此同時,另一個案例刷屏網絡:一個282人的微信群“水花征服者聯盟”,群公告公然寫著“禁止攻擊其他運動員(全紅嬋除外)”,對19歲的奧運冠軍全紅嬋長達數年的圍攻,群主僅被拘10日。
![]()
兩個案子,同一個困境。200多號人組團“圍獵”一個剛失去女兒的母親,282號人集體圍攻一個為國爭光的未成年女孩,結果呢?短短幾天拘留,罰幾百塊錢。我想問:這樣的處罰,真的夠嗎?
我們先看看這些人做了什么。王紫雅,27歲,2024年6月在家門口被梁某瀅持刀捅刺致死,法院一審判處兇手死緩。作為母親,王女士失去女兒后本該是全社會同情的對象。可那些“鍵盤俠”卻建起了名為“紫雅媽媽撒謊”的群聊,群公告公然標注“紫雅媽媽停止撒謊”,高峰時200余人,群內充斥著“克夫克女”“該死”等極端惡毒的用語。群主王某不僅沒有制止,反而親自下場,捏造王女士私生活的不實信息,甚至對她的代理律師孔某發起誹謗與網暴。
![]()
再看全紅嬋案。一個282人的微信群,群規明文寫著“禁止攻擊其他運動員(全紅嬋除外)”,有人變換昵稱、持續發布侮辱性言論,時間跨度長達三年。群內充斥著“全母豬”“全紅嬋”“醛薨蟾”等近20個惡毒稱呼。全紅嬋因遭受“變胖就是不自律”等惡意攻擊,一度一天只吃一頓飯,每天攝入僅1200千卡,曾餓到低血糖暈厥;她不敢上體重秤、不敢穿裙子,照鏡子就覺得自己“特別胖”,夜里常常做“從跳臺上墜落”的噩夢。
![]()
兩個案件有一個可怕的共同點:有組織、有規模、系統化的網暴。
這不是“法不責眾”的問題。這不是“不過就是在網上發泄幾句”的問題。這是活生生的人,用長達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組團圍獵兩個本就脆弱的受害者——一個是剛剛經歷喪女之痛的母親,一個是年僅19歲正在承受巨大訓練壓力的奧運冠軍。她們做錯了什么?王女士只是為死去的女兒討一個公道。全紅嬋只是拼盡全力為國爭光。
群主被拘9日、10日。按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說,這兩起案件的處罰,基本已經是行政拘留的“頂格”了。可為什么我們還是覺得不夠?因為跟受害者承受的傷害相比,跟這些人行為的惡劣程度相比,幾天拘留、幾百塊錢,實在太輕。
別忘了,王女士報案后,警方立案調查,先后對陳某某、袁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和5日的處罰,如今王某又被拘留9日。網暴者是一個接一個被揪出來的,但網暴本身卻屢禁不止——因為違法成本實在太低。有觀點指出,行政拘留5至10日的法律上限,對于這種組織嚴密、歷時數月甚至數年的系統性網暴而言,威懾力嚴重不足。一個282人的群,一人“沖鋒”被罰了,其他人呢?“法不責眾”的心理,恰恰是網暴愈演愈烈的溫床。
![]()
從民法到行政處罰再到刑事責任,我國對網暴已有“三法分治”的制度框架。但問題在于,真正走到刑事追責這一步的,少之又少。侮辱誹謗罪在多數情況下屬于自訴案件,被害人自己收集證據、自己起訴,難度極大。很多受害者——比如本案的王女士——連面對網絡攻擊都已經身心俱疲,哪還有精力去完成漫長的刑事自訴流程?
有人可能會問:全紅嬋案群主被拘10日,“紫雅媽媽”案群主被拘9日,這不也接近頂格了嗎?可你想過沒有,一個人躲在屏幕后面,對一個喪女的母親罵“該死”“克夫克女”,連續數月不間斷,最后就是幾天拘留。這個代價,和他造成的傷害之間,差距有多大?對他本人的震懾力,有多大?對那些潛在網暴者的警示效果,又有多大?
答案不言自明。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但法律這把劍,應該更鋒利一些。群主和群管理員作為群組的設立者與日常運營者,依法負有管理責任。如果群主不僅不履行管理義務,反而主動策劃、縱容乃至直接參與網暴行為,其法律責任應當顯著加重,甚至面臨刑事追訴。
更重要的是,面對這種有組織的“群聊式網暴”,僅僅靠行政處罰已經遠遠不夠。當網暴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殘甚至自殺等嚴重后果,就應該堅決追究刑事責任。立法層面也應考慮,將情節嚴重的組織化、規模化網暴納入公訴范圍,降低受害人的維權門檻。
每一個“建群罵人”的組織者,都應該明白:你建的每一條侮辱言論,都是射向一個活生生的人的毒箭;你組織圍獵的每一秒鐘,都在實實在在地毀掉一個人的生活。282人的群“圍獵”了全紅嬋四年,200人的群“圍獵”了一個剛失去女兒的母親——在受害者承受的巨大痛苦面前,幾天拘留,實在太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