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次張靚穎的控訴并非歌手之間的侵權行為,而是指控某后期制作工作室,擅自泄露其未完成的新歌《加碼》混音版本。
該工作室賬號在社交平臺發布動態,稱:“張靚穎老師的混音案例,剛起的新號,大家喜歡幫我點點關注,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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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張靚穎在微博發文怒斥:“我真是服了,2026了還能遇到這種人?好好的心情瞬間無語。”
緊接著連發五問:
一問:你知道你在歌手及版權公司未允許的情況下,把未發行的作品版本發到公共平臺上是侵權以及違法的嗎?
二問:你知道發行每一個版本的作品都是要另行清理版權才可以使用的嗎?
三問:你知道作品不同版本除了要花時間錄制剪輯混音還需要等待一個合適的時機給作品一個最大的可能性嗎?何況這都還未完成。
四問:你知道你一條短視頻給音樂行業帶來了怎樣的不良風氣嗎?
五問:作為行業從業者這么不尊重同行的心血,以后要是所有未發行的歌曲版本都可以被幕后工作人員私自隨意上傳到網絡,拿別人未發行的作品起號,誰敢找你做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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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辭中透露著強烈的憤怒和無奈!
她又在評論區補充道:“我是真的想不通,什么腦回路能干出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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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被曝光后,引發網友熱議,很快便登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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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紛紛表示:“支持張靚穎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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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這是工作室借助提前發布歌手未公開作品,用卑劣的手段引流吸粉的套路,侵權已是不爭的事實!
隨后張靚穎工作室就此事發布《嚴正聲明》,公開點名“承斯studio”賬號,要求立即刪除全部侵權內容并保留法律追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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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發酵后,該賬號轉為“私密狀態”,但未對此事做出回應和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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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夸張的是,有網友發現該工作室其他平臺賬號,還涉嫌發布梓渝、歐陽娣娣、霍尊等多位藝人的音樂作品,被質疑存在類似未授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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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指出,根據《著作權法》,未完成作品只要體現獨創性即受保護,擅自公開傳播侵犯發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修改權,且以引流為目的排除“合理使用”抗辯。
言外之意就是,標注“作品欣賞”并不能免責!
值得一提的是,張靚穎本人對于版權的重視是非常高的,她曾多次公開發布支付詞曲編版權費用明細,強調版權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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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不難理解,為什么這次自己未完成作品被提前泄露會如此憤怒!
此前在李榮浩、單依純權糾紛事件中,官媒《人民日報》就曾公開發文,直指文藝行業侵權亂象,強調版權保護是文藝創作的生命線,呼吁全行業敬畏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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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官媒下場這才沒過幾天,如今又發生離譜提前泄露事件,從業者為了流量不惜以身試法,可見音樂行業的版權意識依然存在薄弱環節。
張靚穎的憤怒完全可以理解,維權更是必要之舉。
唯有讓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才能真正遏制“拿侵權換流量”的歪風,守住創作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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