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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城市一景。視覺中國 資料圖
為持續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杭州市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其中提出,對新興領域企業,優先采取教育提醒、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行政指導方式,謹慎使用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措施。
該《實施意見》將于6月1日起施行,意在通過轉變執法理念、創新執法方式,使行政監管和檢查更無感、行政強制和處罰更審慎、行政指導和服務更精準,“無事不擾、有求必應、管住風險、包容審慎”,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堅實的法治保障。
《實施意見》圍繞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提出10項重點舉措,主要涉及實施差異化精準監管、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健全包容審慎制度體系、強化信用聯動和行政指導等方面。
其中,在差異化精準監管方面,《實施意見》表示,堅守安全底線,在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公共衛生、自然資源、勞動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金融服務、教育培訓等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加大執法力度。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違法風險。
同時,創新新興領域監管模式。聚焦人工智能、數據要素、低空經濟等新業態,加強地方立法研究,確保行政監管有法可依。在嚴守安全、質量、道德三個底線前提下,探索創新“沙盒監管”“執法觀察期”等監管機制,除法律、法規、規章明確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對符合國家和省政策導向、有發展前景的新技術、新產業領域企業,優先采取教育提醒、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行政指導方式,謹慎使用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措施,盡可能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在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上,《實施意見》明確,全面梳理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做到“清單之外無檢查”。大力推廣遠程監管、移動監管、線上監管等具有物聯感知能力的非現場檢查方式。完善分級分類檢查制度,探索通過電子營業執照“企業碼”加強涉企信息共享,根據企業的經營信息、安全要素、信用評價等級等進行精準畫像,將畫像成果與差異化實施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檢查頻次和抽查比例等掛鉤。綜合情況好的,年度內可以少檢或不檢。
在健全包容審慎制度體系方面,《實施意見》提出,按照“誰主管、誰編制”原則,由行政主管部門對現行執法事項進行全面梳理,按照法定權限清理、制定并公布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和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不予行政強制等包容審慎事項清單。
行政機關擬實施處罰時,要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和“過罰相當”原則,依法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指導約談等方式處理。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案件經濟社會影響評估制度,減少行政執法對企業的影響。
在強化信用聯動和行政指導上,《實施意見》要求,構建完善行政執法涉企信用聯動管理機制。推廣信用修復告知書、規范經營建議書與行政處罰決定書“三書同達”機制。建立信用修復跨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實現“一處修復、處處同步”。探索將制定失信懲戒措施納入合法性審查范圍,防止不當使用甚至濫用。
另一方面,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制度,把行政指導貫穿于行政管理工作全過程,通過行政指導能夠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應當優先采用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方式,并全面推行多部門聯合幫扶整改,構建“預防為主、輕微免罰、重違嚴懲、過罰相當、事后評價”等工作模式。
《實施意見》最后表示,各地各單位要將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加強統籌協調,定期研究部署,及時分析研判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同時,要統籌法制審查、執法檢查、案卷評查等工作,強化對包容審慎監管執法相關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適時開展調研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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