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廣西一發廊女老板在浴室中不幸遇害,警方在案發現場發現一枚帶咬痕的煙頭,讓他們在48小時內成功破案——
當年7月11日深夜,廣西桂林市靈川縣公安局接到了一個報警電話。
“警察同志,我這里死人了,你們快來!”
案發現場位于靈川縣城內的一家小發廊,發廊的卷簾門是關著的。警方在報警人的帶領下,從發廊后門進入了案發現場。
進門左手第一間房屋便是一間簡陋的按摩房,緊接著是浴室,而受害人此時正躺在地上。
報警人是受害者的男朋友老李,從他口中得知,受害者名為王鳳英、38歲,是桂林市臨桂縣人,她還是一位單親媽媽,為了撫養女兒,在靈川縣城內開了這家小發廊自力更生。
根據老李所言,當晚7點多,他和王鳳英母女在發廊吃過晚飯后,他便帶著王鳳英的女兒回到住處。
而王鳳英則習慣留在發廊內,看看還有沒有生意,到了晚上9點才會回家。
可到了11點左右,老李見王鳳英遲遲沒有回家,便到發廊查看情況,誰知在發廊浴室內看到了倒地不起的女友。
這時便有了開頭報警的一幕。
警方在被害人的脖子處看到了明顯的掐痕,其隨身攜帶的錢財和銀行卡消失不見。
由此,警方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入室搶劫殺人案。
通過對案發現場的勘察,警方并未發現有價值的指紋和腳印。但距離被害人不足兩米的地方,一枚煙頭吸引了警方的目光。
這枚煙頭上沒有灰塵,是在發廊內的灶臺下發現的。
老李說,當晚三人吃過晚飯后,他是清理了灶臺打掃過地面才離開的。
由此,警方判定這枚帶咬痕的煙頭是作案嫌疑人留下的。
正常人吸煙一般不會刻意地去咬煙頭,所以警方判斷兇手在作案時,內心處于掙扎階段,下意識咬牙一狠心,才留下了這個痕跡。
因這枚煙頭是一種名為紅雙喜的香煙,警方分析,兇手是外地人的可能性居多。
正所謂“一方水土養一方人”,靈川縣大部分人不習慣抽紅雙喜,抽真龍煙居多。
由于在案發現場搜集到的信息較少,警方決定以 “一枚帶有咬痕的紅雙喜煙頭” 為突破口展開調查。
偵查員到商店調查,得知當地紅雙喜有16元、11元、10元、6元共四種。雖然都是紅雙喜,但每種煙的煙頭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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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過對比發現,6元的香煙和案發現場那根一模一樣。
再加上受害者王鳳英隨身攜帶的幾十元錢也被拿走,警方判斷兇手的生活層次應該不高。
正當警方調查殺害王鳳英的真兇時,靈川縣又發生了兩起案件。
7月12日中午12點20分,也就是王鳳英遇害的第二天中午。一名出租車女司機林女士報案,聲稱自己被人持槍搶劫強奸了。
當天中午,林女士在火車站拉了一名男子前往靈川縣。可達到目的地后,男子并未下車,而是讓她將車開到湘潭村的偏僻道路上。
在這里,男子拿出一把槍抵在林女士的后腦勺上,讓她停車,并對她實施了搶劫和侵害。
根據林女士描述,對她實施侵害的男子講普通話,身高在1米63左右,身形較瘦,年齡在30歲左右,當時穿著短衫短褲,拿的是一把金黃色的手槍。
警方根據林女士所說的信息,在出租車里提取到了疑似嫌疑人的DNA。
7月12日晚上8點多,靈川警方又接到另一名出租車司機李女士的報案。
李女士遭遇搶劫的地點與之前的林女士一模一樣,也是被一名持槍的男子搶走了1400多元。
李女士描述的嫌疑人特征,亦與侵害林女士的嫌疑人相似。
一天之內發生兩起搶劫案,再加上王鳳英遇害案件,讓靈川警方的壓力越來越大。
王鳳英被殺害時,與嫌疑人打斗過程中,用手在對方身上扣下了一部分皮膚組織。
警方將帶有咬痕的煙頭DNA和王鳳英指甲中的皮膚組織進行比對,歷經12小時做出的結果證實,兩者屬于同一個人。
這意味著,只要抓住與DNA匹配的人,“王鳳英遇害”案件也就告破。
與此同時,7月13日早上,警方加強了對湘潭村案發地點的排查。嫌疑人一天內在同一地點犯下兩起案件,警方判斷,對方或許會再次作案。
果然,7月13日下午1點多,事發地出現了一輛紅色出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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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暗中的民警觀察發現,司機還是一名女性,并且車上只有一名男乘客。
車輛停下后,兩人在里面談話,說了幾句,似乎起了爭執,埋伏好的民警果斷沖上前去,控制住了嫌疑男子。
警方通過詢問司機楊女士得知,她是被男乘客從桂林火車站騙過來的,剛才他讓自己將所有錢都拿出來。
民警將男子帶去派出所訊問,從他隨身攜帶的小包里搜出了一把金黃色的玩具塑料槍。
經審訊,男子叫曹金飛,29歲,四川綿陽人。
通過前兩名受害女司機的指認,曹金飛正是搶劫她們的男子,曹金飛的DNA與與林女士現場提取的DNA吻合,搶劫出租車系列案件告破。
警方對曹金飛進一步調查得知,他早在2000年就因為搶劫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于2013年2月刑滿釋放。
當警方問起曹金飛為何會再次走上老路時,他說:“我在案發前幾個月來了桂林,在一個小工廠里打工,但手里錢不夠用,便想到了搶劫。”
審訊快結束時,警員按照慣例問曹金飛:“你在桂林還做了什么案子?”
原本只是例行詢問,沒曾想曹金飛交代,自己四五天前在桂林市疊彩區搶劫了兩個發廊女,總共搶了1000多元。
警方聽到這一消息時,立即聯想到了王鳳英發廊遇害案件,它們之間是否存在關聯?
靈川警方根據曹金飛的口供,在桂林市公安局查到了曹金飛犯下的兩起案件。
7月8日早上7點左右,桂林市公安局疊彩分局接到了一名發廊女服務員的報案。
當天凌晨2點多,發廊的兩名女服務員李某和楊某,被一名男子持槍搶走了400元現金和楊某的一張銀行卡,卡里被取走了600元。
警方接到報案后,趕到現場勘查,在發廊玻璃上提取了嫌疑人的指紋,隨后又根據楊某銀行卡的取款信息,在對應的取款機監控錄像處,看到犯罪嫌疑人的樣貌。
但由于監控錄像模糊,桂林警方未能及時將其抓捕歸案。
而就在當天,這名劫犯竟然再次作案。
7月8日晚上9點多,疊彩區蘆迪路一家發廊女服務員報警,聲稱自己遭遇了搶劫。
當晚持槍搶劫的男子是來洗頭的,沒想到對方洗完頭后拿出了槍,將服務員壓在地上,槍頂著她的腰部要錢。
服務員出于本能的反抗,再加上她常年按摩的手勁兒足夠大,反手便將劫匪的槍支打在了地上,發現槍是假的。劫匪見勢不妙,扭頭就往店外跑去。
警方在服務員所在的發廊發現了嫌疑人逃跑時沒來得及拿的小挎包,在里面發現了一個戶口本,一張身份證和嫌疑人的幾張照片,身份證和照片上的人正是曹金飛。
那么,王鳳英遇害是否和他有關系呢?
警方趁機問道:“你還有沒有犯下其他案件?比如這個月11日,發廊一名女老板被殺,是否是你做的?”
曹金飛沒有立馬回答,反而提出一個特殊的要求——讓審問人員給他買一整條紅雙喜煙。只要審訊人員按照他說的做,自己就如實相告。
審訊人員也沒有多說什么,自掏腰包買了一條紅雙喜煙。
曹金飛知道自己這次插翅難逃,拿到煙后,一邊抽,一邊大大方方承認自己就是殺害王鳳英的兇手。
就在曹金飛承認自己犯罪事實后不久,曹金飛的DNA和帶有咬痕的煙頭比對結果也出來了,結果證實正如曹金飛親口所說,他就是殺害王鳳英的兇手。
至此,殺害王鳳英的案件,歷經48小時終于告破。
案件雖然偵破了,但一直有個疑問圍繞在警方的心頭。究竟是什么原因,讓刑滿釋放、重獲人生的曹金飛再次走上歧途?
民警通過了解曹金飛的生平,發現這跟他凄慘的身世脫不開關系。
曹金飛2歲時母親病故,父親選擇了再婚,卻并沒有帶著曹金飛。
也就是從那時起,曹金飛成了沒爹沒娘的“孤兒”,從小跟著外公外婆生活。在曹金飛的記憶里,父親沒有給過他一點慈愛,有的只是拳腳相向。
外公外婆年歲已大,對曹金飛只是管個吃飯睡覺,根本無從管教,這讓他成為了一個性格孤僻又叛逆的孩子。
沒有正確人生指路人的曹金飛,在14歲時因為盜竊被勞動改造1年;16歲又因為搶劫強奸被判刑14年。2013年曹金飛出獄后,找到了正經工作,可是,數十年的圍墻生活讓他跟社會脫節,沒有良好的消費觀念,導致工資每次發下來沒幾天就用光了。
最終,曹金飛再次干起了搶劫的行當。
曹金飛在刑滿釋放一年多的時間里,再次犯案,屬于累犯,按照我國《刑法》規定應當從重處罰。
經法院審理,曹金飛犯下搶劫、強奸、故意殺人等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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