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在信用中國(廣東?東莞)通報稱,裕達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的單位運輸,被警告并處以7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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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報,2026年3月20日,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裕達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的單位運輸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裕達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麻涌鎮大步村創業西路(碧水灣御花園西區8號地下室項目),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的單位運輸,運輸建筑垃圾21立方米(渣土)。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和《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序號44,違法程度“一般”,裕達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被警告并處以7萬元罰款。
天眼查信息顯示,裕達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民營建筑企業,核心業務涵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及地基與基礎工程承包。公司以工程施工總承包為核心模式,提供從施工到后期裝飾的全流程服務,在華南地區建筑市場擁有穩定業務布局。該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注冊資本688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4103.4萬元人民幣。
此次被罰之后,將如何整改?4月15日,南都記者撥打了裕達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在天眼查顯示的3個電話,但都未接通。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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