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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靜海縣距天津市區40多公里,隨著城市發展,于2015年撤縣設區,成為天津市的一部分。靜海一中是天津市首批重點中學、首批3A類學校、首批示范類高中, 每年都有學生被清華北大錄取。在這里就讀的孩子,原本都有著光明的未來。
然而,1998年12月22日,靜海一中的七名女學生被發現死于宿舍, 永遠地離開了家人朋友。七名女生是同班同學,都住在宿舍樓的112室。當天夜里11點50分左右, 住112室對面113室的兩個女生在睡夢中被刺鼻氣味驚醒。氣味一直沒消失, 她們實在難以入睡,就找到宿舍管理員。幾人一同尋找來源,最后認定氣味很可能來自112、111、110這幾個宿舍房間。
三個宿舍都從里面關著門,要開門檢查的話,勢必吵醒里面的學生。管理員覺得不妥, 就給校方值班老師打電話,接連打了幾個都無人接聽。隨著時間流逝,空氣中的怪味似乎變淡了, 管理員就勸名女生先去睡覺, 等天亮再說。12月23日清晨六點,學生們陸續起床,準備到操場跑步。
113室的女生談論著空氣里仍未完全消散的怪味,疑慮重重。她們出門時,發現對面112的房門開著個縫,知道有人已經起床了, 就想著進去問問情況。剛一推開門,就被眼前的場景嚇呆了:宿舍內橫七豎八地躺著7個女生, 有的蜷縮成一團、披頭散發、口吐白沫;有仰面瞪著雙眼,手中緊緊抓著毛絨玩具;還有的匍匐在地、雙手保持抓撓地面的姿勢,十指指甲已翻開。接到報案的警方迅速趕來, 剛一進宿舍,經驗豐富的偵查員就敏銳地察覺出,空氣中這股怪味像是農藥。
勘查證實,7人都已經死亡, 她們的瞳孔急劇縮小, 有的大小便失禁、口邊有白色泡沫狀嘔吐物,癥狀高度符合急性藥物中毒。其中一名警察事后回憶稱:“現場尤如一副人間地獄,那些孩子太可憐了調查工作立即展開,學校的宿舍都是八人間,112室也不例外, 除了死去的七人,還有個叫孫亞宇的女生, 事發時,她沒在宿舍。有圍觀的女生告訴警方,看到孫亞宇從宿舍出來后去了操場。在校方的配合下,孫亞宇很快被找到并帶至警方面前。
讓人驚訝的是,孫亞宇淡然地說,頭天晚上她一直在宿舍看著七具尸體,直到清晨, 她才打開門去了操場。 但對幾名同學的死, 她并不愿意多說。孫亞宇畢竟是未成年人,警方也不便過于逼迫,決定先從外圍開始調查。第二天,法醫那邊給出了結論:7名女孩死于有機磷中毒。他們在女生的腸胃內、 嘔吐分泌物和現場水杯里都發現了劇毒農藥—甲拌磷的成分。
甲拌磷是一種高毒的殺蟲殺螨劑, 伴有臭味,如果短期內大量接觸甲拌磷,中毒者會出現惡心嘔吐、 瞳孔縮小、肺水腫呼吸肌癱瘓等癥狀,不及時救治會迅速死亡(因其毒性強烈、易殘留,已于2002年被禁用)。據班上老師和同學回憶,12月22日當天晚上,7名女生還正常上了自習, 期間沒有表現出任何異樣。而甲拌磷毒性強烈,發作快,由此推測,她們是在回到宿舍后才中毒身亡的,這也與法醫報告里給出的大致死亡時間相符。
奇怪的是, 甲拌磷中毒后,人體會非常痛苦,而在中毒初期, 她們是完全有能力做出求救反應的。可無論是對面宿舍的女生還是隔壁宿舍的女生, 都表示沒聽到112室里有什么動靜。這不由讓人猜想,難道她們是集體自殺?強忍著身體的不適而沒有弄出聲響?但師生們反映, 這7名女生平日里都比較開朗, 成績也中等偏上, 不太可能集體自殺。
這時,另一組調查毒藥來源的偵查員有了發現。縣里一家農用品店的售貨員表示:12月22日,有個女孩來買過一瓶0.5kg的甲拌磷農藥。經售貨員辨認, 購買者就是孫亞宇。物證組那邊也有了新進展,在幾個死者的飲水杯上檢測到了孫亞宇的指紋。女孩們的嘔吐物中有蘋果、梨的成分,而宿舍里削水果的刀上也有孫亞宇的指紋。當所有的證據都指向孫亞宇后,她這才開了口。然而,與警方猜測的不一樣的是,她說真正的投毒者是已死去的林娟娟。根據孫亞宇的供詞,1997年9月開始,林娟娟和同班一男生談戀愛, 她很看重這份感情。僅一年后的1998年9月,男生向林娟娟提出分手,林娟娟受到沉重打擊,逐漸產生悲觀厭世的自殺之念。12月22日,林娟娟向孫亞宇提出請求, 希望她能幫忙買一瓶農藥用于自殺。孫亞宇考慮再三, 最終還是同意了。
對此,孫亞宇說,她與林娟娟是好朋友,她實在無法拒絕好朋友的苦苦哀求。此后, 孫亞宇外出購買了0.5kg一瓶的甲拌磷農藥。晚上下自習后,大家回到宿舍,林娟娟把孫亞宇叫到外面走廊,告訴她自己今晚就要喝農藥自殺, 還說自己獨自死去會很寂寞,希望孫亞宇幫著一起把其他6名室友毒死,讓她們陪自己共赴黃泉。林娟娟知道服下農藥會很痛苦,囑托孫亞宇,在大家服藥后照顧好大家, 不要讓她們發出聲音、 引人注意, 孫亞宇再次答應了。回到宿舍,林娟娟兌好農藥,告訴室友:“這是我從家里帶來的預防肺結核的藥水, 大家一起分著喝了吧。
這里要交待一下背景,當時,靜海一中肺結核病肆虐,有些學生就因患上肺結核而耽誤了課業。肺結核具有非常強的傳染性, 學生們聞之色變,所以,一聽是預防肺結核的藥水,幾個女孩都沒有拒絕。藥水有刺鼻的氣味,林娟娟稱這是正常的。出于對林娟娟的信任,女孩們強忍著喝下“藥水” ,林娟娟自己也喝了。只有孫亞宇在旁邊沒動,解釋稱自己白天已經喝過藥,所以不用再喝。幾分鐘后,服藥的女孩們藥性發作、痛苦呻吟,孫亞宇安慰大家良藥苦口, 還貼心給她們遞水喝、削水果吃,說過一陣就好了。然而,女孩們沒等到藥效“過去” 在無聲的掙扎中痛苦離世。孫亞宇眼看著昔日活蹦亂跳的室友一個個在面前倒下,沒有驚嚇, 也沒有離開,而是沉著地和7具尸體睡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清晨。
關于孫亞宇的口供,專案組內部有多個意見,有人相信,更多的卻是懷疑。畢竟,除了孫亞宇之外的當事人全死了,死無對證,孫亞宇完全可以歪曲事實,怎么對自己有利怎么說。但隨后一個關鍵證據的出現,對她的話起到了支撐作用。警方在宿舍床下發現了林娟娟的遺書,遺書內容沒有完整公開,只流出了:“我最好的朋友,好好活下去吧!我悲傷,我不想也不忍心讓你陪我走。“原諒我沒有聽你的勸,還這么傷你的心,今天的一切都是我罪有應得, 別恨我、別埋怨我..這些片段,但也足以說明林娟娟要自殺的意圖, 以及獨獨不讓好友孫亞宇“陪葬”的原因。
由于該案當事人都是未成年,又是學生,案情有保密需要,很多詳情沒有公布,但又因案件影響太大, 輿論非常關注,法庭審理后,還是公布了犯罪認定結果:林娟娟委托孫亞宇購買甲拌磷、林娟娟提出毒死其他室友、孫亞宇應允幫助,林娟娟為6個被害人的死亡負主要責任、孫亞宇負次要責任,林娟娟已死, 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孫亞宇則因犯案時為未成年人,從輕處理, 被判無期徒刑。
對于網上的質疑, 審理此案的法官后來接受采訪時表示,定罪依據為林娟娟遺書、現場勘查筆錄、尸檢報告等,孫亞宇的口供并未完全采信。比如,孫亞宇曾狡辯說,自己不知道農藥有毒性,法官當庭反駁:“兇案發生在一所重點中學,學生們每年幾乎都能全部升入大學,這樣的高材生怎么可能連喝農藥會死人的事都不懂?”
本案比較讓人疑惑的是,作為一名高中生,孫亞宇明知林娟娟的行為很出格, 為什么寧愿冒著違法犯罪的風險去幫她呢?有人認為,她早就與室友不和,心生不滿,林娟娟的提議只是剛好滿足了她排除異己的心思而已。從與7具尸體共處一夜的行為來看,孫亞宇確實有著強大得近乎變態的內心, 完全不像個高中女生。但即便真相就是如此,這招“順水推舟”的做法從法律層面也根本無法辯明對此,倒是有自稱兩人同學的網友解釋,林娟娟性格強勢,孫亞宇唯唯諾諾、 比較內向,在林娟娟身邊總像個小跟班,對她言聽計從。這樣, 也就不難理解了。
也有人認為,林娟娟只想自殺, 沒想要人“陪葬” 真正提出殺害其他6人主意的是孫亞宇。這樣的話,孫亞宇就是主犯了。遺書公布的片段里沒提到讓孫亞宇幫忙的具體情節,這里不好判斷, 但反過來推斷, 至少林娟娟在遺書里沒有明確指出自己要一個人死、不殃及他人,因為, 那樣的話警方就不可能把她定為主犯。
審理期間,孫亞宇堅稱投毒的人是林娟娟,自己沒有直接害死那些同學,量刑過重。因此, 從1998年到2000年, 她多次上訴, 只不過, 屢次被駁回。2000年11月9日,法庭對該案做出了附屬的民事判決,駁回除林娟娟外的6名女孩家人提出的“每人25萬元,共計150萬元賠償” 而是按照每名女孩的年齡判定死亡賠償金其中,年紀稍長的4個女孩賠償金均為5萬余元,年紀稍小的2個女孩為4萬余元。林娟娟監護人負主要責任,賠償總金額45%。孫亞宇監護人負次要責任,賠償30%。學校因疏于管理,賠償剩余的25%。無論是每人25萬元,還是5萬元,對一條條鮮活的生命來說, 都是微不足道。
隨著終審判決下來,案件塵埃落定,但孫亞宇的動機永遠成了一個謎,沒人準確地知道,她和林娟娟之間的約定到底是怎么樣的,更沒人知道,這樣一個能眼睜睜看著室友死去、又獨自和七具尸體待了一夜的女子內心到底是怎樣想的。
2013年,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減刑至15年的孫亞宇出獄,過回了普通人的生活。不知,她午夜夢回時,會不會想起當年那個夜晚,想起那些在痛苦中向她求助的可憐靈魂。如果有想起,她是會后悔、自責、害怕,還是會繼續如當年那般淡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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