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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酒是陳的香”。正因為這種消費心理,打著“年份酒”旗號的白酒在市場上始終熱度不減。然而,當這些動輒號稱封存幾十年的“老酒”,以低廉的“內部價”“酬賓價”出現在網絡直播間時,消費者買到的究竟是時光沉淀的美酒,還是精心偽造的陷阱?
近期,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協調下,山西、四川兩省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跨省聯動,成功破獲了一起涉案金額巨大的商標侵權和使用食用酒精加多種添加劑勾兌假冒年份老酒案。總臺記者獨家跟蹤采訪了案件查處過程。
老哥們,這款酒可是大有來頭,它就是大名鼎鼎的水晶劍,每瓶都是1997封存。52度黃金度數,500毫升大容量。喜歡這款水晶劍的老哥們抓緊時間拼手速、拼網速,數量有限,先到先得。
這是某電商平臺上一商家直播時展示的畫面。這款“水晶劍”外觀看起來酷似四川某品牌名酒。更令人心動的是,這款宣稱采用古法釀制,并且已經存放28年的“老酒”,價格還極為優惠,一箱6瓶僅要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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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在電商平臺上的夸大宣傳,引起了商標權利人的注意。近期,商標權利人向四川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舉報,舉報材料線索顯示,山西文水縣、清徐縣一帶有團伙制售假冒白酒違法犯罪活動,涉及“五糧液”“劍南春”等知名品牌,通過抖音、快手等互聯網平臺對外銷售。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經過暗訪調查,摸清了這款“年份老酒”的違法生產經營人員及地址等情況,市場監管總局協調山西、四川兩省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聯合開展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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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支隊副支隊長 周毅:這應該是配料調配車間。這個就是食品添加劑乙酸乙酯,不同香型的酒,就需要不同的食品添加劑來勾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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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關標準規定,白酒不得添加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用食用酒精添加食品添加劑調配生產的屬于配制酒,不是白酒。乙酸乙酯是一種食品添加劑,可用于生產配制酒,主要影響酒體香氣和風味。
記者在現場看到,調配車間里,除了乙酸乙酯,還有冰乙酸、乳酸乙酯、紅棗香精、乙醛、丙二醇等近十種添加劑。在調配車間隔壁,執法人員還發現了一種黃色液態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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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這個是為了保證酒體的顏色加深,給人造成一種陳色,陳年老酒的感覺。用這個兌進去,讓酒體整體泛黃,感覺像老酒。
執法人員在進一步的調查中發現,武后鄉酒業有限公司不僅涉嫌使用食用酒精勾兌假酒,還假冒、仿冒多款知名品牌白酒的注冊商標、廠名廠址,嚴重違反我國相關法律。
調查過程中,在一位知情人士指引下,執法人員來到武后鄉酒業有限公司的另一廠址。走進車間,穿過一道用布簾遮擋著的窄門,后門外是一個臨時搭建的大棚,里面堆滿了各種名稱的假酒包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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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稽查三處處長 范春光:金興大曲少兩個點是全興大曲,五糧酒改一個字叫五糧液。這些都是打擦邊球。像郎酒這種純粹假冒的包材在最里面,這種是鐵證,就是侵權的,沒什么可說的。
記者看到,這里的包裝材料中有明顯仿冒各種名酒,比如五稂液、瀘川老窖、五糧佳釀、四川綿竹大曲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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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離酒廠3公里左右的一處空院子里,堆放的全都是剛剛轉運過來的成箱假酒和內包裝。記者采訪中發現,有的產品就連執法人員也難辨真偽。
記者注意到,這里堆放較多的假冒劍南春,跟真正的劍南春在包裝上的差異極其細微,普通消費者根本無法辨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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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的劍南春,“劍”字兩個口中間是分開的。“南”字基本沒有區別,“春”字就差一點點變形。執法人員認為,這樣“打擦邊球”式傍大牌仿冒產品,明顯構成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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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像這個叫五稂液,侵權嗎?
范春光:這個叫近似侵權,讓消費者沒有辦法辨認。一晃會以為這就是五糧液,看拼音也是這種感覺,一種近似侵權。在商標法里有純粹假冒和近似侵權兩種,純粹假冒金額達到一定程度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近似侵權是行政違法。
執法人員介紹,像武后鄉酒業有限公司這樣大面積大批量“傍大牌”式仿冒其他企業的知名品牌產品,不僅嚴重涉嫌商標侵權,本質上也是一種造假行為。記者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武后鄉酒業有限公司造假的另一大特點,就是無食品生產相關資質,虛標生產日期,冒充“老酒”通過電商平臺對外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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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摸排,執法人員在文水縣一物流園區,找到武后鄉酒業有限公司的另一倉儲。倉儲的最里面,產品堆積如山,占據面積近千平方米。記者注意到,這些等待發貨的假酒,雖然箱體大小不一,但從外觀看起來特點基本一樣:沒有標注任何品名和廠名廠址等基本信息,僅有“多年陳釀,廠家直銷,專注酒水,品質保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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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外包裝,里面裝的酒類品名各異,有五糧原液、四川綿竹大曲酒、鳳酒等。
做舊的封瓶紙,有年代感的品名,腐蝕生銹的瓶蓋,給人第一感覺這些產品應該都是“年份老酒”。再看瓶內酒體顏色,更讓人加深這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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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春光:我們以為陳酒老酒就會黃,其實這種黃不一定是老酒,也可能是采用了各種各樣的方法。
執法人員判斷,這種發黃的酒體,很可能是違規添加色素調配而成,而并非真正存儲時間久遠的老酒自然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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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注意到,這些產品酒瓶上張貼的酒標背面,還有一行印著年份的背標。
范春光:看這個酒的年份,背標是1997年10月28日。這算起來也是小30年的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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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證實,這些所謂“老酒”,實為食用酒精輔以乙酸乙酯、冰乙酸等多種食品添加劑勾兌而成的配制酒,標注虛假生產日期;假冒、仿冒名酒商標和包裝,蒙騙消費者。
記者了解到,在這次查處突擊行動中,執法人員現場分成5個行動組,對山西省文水縣、清徐縣有關制假窩點、倉儲物流、包裝印刷、電商銷售等場所實施突擊檢查,共查涉嫌侵權假冒酒類近2萬箱、假冒包材70余萬件、制假設備14臺、大型儲酒罐4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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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楊勇前:這起特大假酒案,該犯罪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手段隱蔽,從原料供應、勾調灌裝、包材仿制到網絡銷售,形成了全鏈條的侵權違法犯罪體系。這個案件也反映出當前侵權假冒活動向隱蔽化、鏈條化、網絡化發展的新趨勢。
進一步的調查顯示,山西文水縣武后鄉酒業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裴某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情況下,購進食用酒精、純凈水以及食用香精、乳酸乙酯等添加劑,勾調生產配制酒冒充白酒。僅在2024年3月至2025年10月一年多的時間里,裴某就先后購進食用酒精2912.75噸,購入輔料約75000升,非法生產各種“老酒”。截至記者發稿時,執法部門已查明涉案金額2.6億元。公安機關傳喚22人,采取強制措施11人,其中批捕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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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張馨: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整治白酒市場亂象,對侵權假冒、虛假宣傳、直播亂象等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嚴查一起,并循線追查、深挖徹查,徹底鏟除違法行為的滋生土壤,旗幟鮮明釋放強監管、嚴處罰、護民生的信號,讓惡意違法者既付出經濟代價,更付出法律代價。
“老酒”不應成為違法亂象的“擋箭牌”,直播間更不能成為假冒產品的“法外之地”。此案的破獲,釋放了一個清晰的信號:無論造假手段如何翻新、銷路如何隱蔽,只要觸碰了質量安全和誠信經營的底線,就必將付出沉重的經濟代價、受到法律的嚴懲。
原標題:《6瓶28年“陳釀”售268元?起底直播間“名品老酒”造假產業鏈》
欄目主編:蔣竹云 文字編輯:盧曉川
來源:作者: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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