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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于《新華日報》2026年4月20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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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一年多,隨著法院解除消費限制,孫興(化名)終于買到一張前往天津跑業務的高鐵二等座車票。
這位在蘇州吳江打拼20多年的東北漢子,此前因企業破產背負連帶債務,微信、銀行卡被悉數凍結,高鐵、飛機全面禁乘,就連過年回老家,也只能蹭朋友的車擠十幾個小時高速。
這張車票,是蘇州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制度遞給他的“新生入場券”。在蘇州,越來越多在市場浪潮里摔倒、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的創業者,正通過這項持續多年的改革探索,走出人生的至暗時刻。
“摔倒”的人生等來了制度微光
周輝(化名)20歲出頭就從老家來到吳江,憑著一手木工手藝在裝修行業扎下根,2013年開了裝修公司,日子蒸蒸日上。2016年11月,工人王某從腳手架上摔落導致重傷,高額的醫療費和賠償款,瞬間把周輝拖進泥潭。
官司接踵而至。賠償訴訟剛立案,聽聞風聲的材料商們怕貨款打水漂,紛紛提起訴訟。195萬元債務像一座山壓下來,公司資金鏈徹底斷裂、關門倒閉。唯一的住房被拍賣后,周輝仍背著近百萬元欠款。
“那時候每月打工賺6000元,房租就要2500元,上有老下有小,根本還不起錢。”周輝至今記得那段日子,手機鈴聲一響,肩膀就會條件反射地抽動。他無數次想過“擺爛”,可又不敢真的躺平。
“摔倒”的人生,等來了制度的微光。2019年10月,吳江法院被省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為首批“與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相當”的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改革試點。2020年3月,周輝遞交申請,成為這項制度在江蘇的首位申請人。
“誠實而不幸”,是法院對周輝的最終認定。他的債務全部來自正常經營與意外事故,沒有賭博、揮霍等不良行為,沒有任何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的行為。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一分都不能少!”審理之初,6名債權人堅決不同意減免任何債務。承辦法官章偉反復和債權人溝通講現狀:老周已經山窮水盡,再逼下去,他只能徹底躺平,大家一分錢都拿不到;給他一個喘息的機會,制定可行的還款計劃,他能干活、能賺錢,債權人才能拿到真金白銀。
經過多輪磋商,全體債權人一致表決通過清償計劃:周輝按計劃分期還款,履行完畢滿兩年后恢復信用,保留工作必需的車輛。之后的幾年里,吳江的大街小巷、工地小區,經常能看到周輝開著舊車奔波的身影,“說好3個月還一次錢,我從來沒拖延過。”2025年4月,周輝按時完成全部清償計劃,順利通過兩年信用考驗期,法院依法裁定免除其未清償債務,壓在他身上6年的枷鎖終于徹底卸下。
自2019年試點以來,蘇州全市已有55人實現“經濟重生”,其中,超半數是曾在市場打拼的創業者。
截至2025年底,蘇州商事主體達253.9萬戶,位居江蘇第一,其中個體工商戶153.5萬戶。龐大的經營主體背后,是小微企業主與企業經營深度捆綁的現實。
小微企業找金融機構貸款時,金融機構為了降低壞賬風險,幾乎都會要求企業股東甚至股東的家人,用個人名下的房產、存款等私人財產做連帶擔保。這意味著,一旦企業遇上市場風險還不上錢,股東和家人就要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深陷債務泥潭,喪失再創業能力。
“這種情況下,債務人失去還債動力,債權人也拿不到錢,案件陷入‘執行不能’的僵局。”蘇州中院執行局副局長沈麗說,試點的初衷,正是為了打破“多輸困局”,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生態,“給誠信經營卻意外‘摔倒’的創業者一個東山再起的機會”。
從舉步維艱到系統破局
從2019年吳江一地破冰,到2021年5月蘇州全市推開,蘇州的探索走得并不容易。截至2024年底,全市適用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程序清理的成功案件,僅有10余起。
從布局到落地,繞不開兩大堵點:一是改革試點涉及金融、信用、司法、行政等諸多事項,僅靠法院“單打獨斗”難以推進;二是金融債務是債務人申報最多且最希望減免的債務,但金融機構受內部審批權限等諸多限制,普遍無法主動投票表決減免債務。
破局的關鍵,是系統性的制度搭建。2025年,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工作被列為蘇州中院“一把手工程”,中院出臺一體推進企業破產與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實施方案,明確同步化解企業債務及個人債務。
當年9月,經蘇州市政府同意,蘇州中院會同發改、市場監管等10家市級部門聯合出臺蘇州市關于推進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這是省內首個市級層面的相關專項制度文件。文件明確了各部門協作職能,搭建起事前誠信調查、事中程序推進、事后行為監督的全流程機制。
針對金融機構債權金額大、減免難等特點,蘇州法院用了近一年時間多方磋商,先后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蘇州監管分局、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農村商業銀行簽訂會議紀要,搭建協商平臺,推動金融債務“擔保鏈”問題實質性化解。
202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案件479件,同比增長233%;為41名“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創造了東山再起的機會,占試點以來成功清理總人數的近八成。
債務清償率也有了明顯提升。以吳江為例,試點以來達成清償計劃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案件中,除去一件債務畸高的案件,平均清償率達66.48%,比普通執行程序預期清償率高出18個百分點。“很多債權人一開始堅決反對,后來發現,給債務人一條生路,也能讓自己拿回更多錢。”吳江法院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庭長向軍說。
不免債也能“松綁”
當債務減免之路走不通時,蘇州又為誠實守信的債務人找到了另一條出路。
本文開頭的孫興就是這條新路的首批受益者之一。2001年,20歲出頭的他到吳江投身模具加工行業,從3個人的小作坊,一步步做到年營收超2000萬元的小微企業。可盲目擴張偏遇上市場下滑,再疊加重病纏身,企業在2024年破產清算,他和妻子也因連帶責任,背上數百萬元債務。
房子抵押出去,支付賬戶全部凍結,出行與經營受限,讓他徹底陷入動彈不得的境地。“最煎熬的不是沒錢,是動不了。”孫興覺得,自己在行業里摸爬滾打20多年,有人脈、有技術、有客戶資源,有信心東山再起,可信用懲戒像一張無形的網,把他牢牢困住了。“想跑業務談合作,出不了門、付不了款;想接訂單,連個能正常收款的賬戶都沒有,只能眼睜睜看著機會溜走。”
“大量案件往往卡在債權人表決環節,程序走不下去,債務人又被信用懲戒困住,失去賺錢還債的能力,最終只能躺平。”向軍說。
與其困在死胡同里,不如換一條路走。吳江法院創新推出“特殊復權”機制,即經債權人會議決議或法院裁定,確屬“誠實而不幸”且已盡最大努力償債的“失能”型債務人,在債務不免除、還款義務繼續履行的情況下,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費、凍結銀行卡與微信賬戶等執行懲戒措施,讓其恢復正常的經濟活動能力,靠雙手賺錢還債。
“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區分‘失信’與‘失能’。”向軍說,解除懲戒并不意味著豁免債務,而是為債務人創造持續償債的能力與空間。債務人仍需定期申報財產收入,盈利優先用于償債,全程接受監督;一旦出現不誠信行為,懲戒措施將立即恢復。
負債以來,孫興一直在努力還債,前前后后已經還款近百萬元,沒有任何失信行為。2026年1月8日,吳江法院正式裁定孫興修復信用。
“對債權人來說,原本清償率較低,現在他能賺錢了,就有了全額清償的可能;對債務人來說,他能重新經營、重新創業,有了翻身的機會;對社會來說,一個有價值的人力資本被重新激活了,這才是真正的多方共贏。”沈麗說。
破產不是“合法賴賬”
這項制度,會不會成為被執行人逃廢債的通道?自試點啟動以來,這始終是公眾關心的問題,也是蘇州法院探索中始終緊繃的一根弦。
“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最忌‘一粒沙子壞了一鍋粥’。哪怕只有一個不誠信者通過制度免除債務,對制度公信力都是嚴重的沖擊。”多位受訪法官反復強調這一底線。
為守住制度的生命線,蘇州法院緊緊抓住“誠實而不幸”這一核心要件,將不可抗力、情勢變更等導致生產經營困難,以及重大變故致使生活困難的自然人作為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主要對象,建立事前篩查、事中審查、事后監督三重篩選機制。2025年,蘇州共有10名債務人因不符合誠信條件,被駁回申請;試點以來,已有63名債務人被駁回申請。
曾在太倉經營汽車維修公司的吳某,就因觸碰誠信底線,親手斷送了債務紓解的機會。吳某因公司經營不善、為企業借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累計負債近120萬元,因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向法院申請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經審查,其債務均形成于正常經營過程中,法院依法受理,全體債權人也一致表決通過了清償方案。但履行期間,吳某經法院多次催告,仍屢次違約未按期還款,最終太倉法院依法裁定終結該案清理程序,恢復原執行程序,并對其失信行為處以罰款。
前行路上,依舊有不少待解的難題。沈麗坦言,由于全國層面還沒有個人破產法律,法院在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中尚不具備依職權裁定豁免債務的權限,仍主要依賴協商機制,程序成本偏高。“破產即逃債”的社會觀念也根深蒂固,“破產”依舊背負著強烈的社會羞恥感。
但不懈的堅持,終會讓微光成炬。總結試點經驗,今年1月,蘇州中院將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工作指引作為年度一號文件發布,用更大力度推進。而眼下,孫興已經收拾好了行李,等著坐上開往天津的高鐵。他說,45歲正是干事創業的黃金期,“摔過的跟頭都是寶貴的經驗教訓,人只要能動肯干,就永遠有希望。”
作者: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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