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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章哥,房地產從業20年,通曉業內門道,我不做所謂的“專家”,只用二十年實戰經驗幫大家答疑解惑。
朋友介紹的昌平*號線**地鐵口30萬一套公寓,20年居住權贈送4年。有大產權房產證,使用面積20多平有衛生間,靠譜嗎?有沒有什么風險?承諾拆遷的話三倍賠償,就是不能轉租轉售,但應該只是合同要求私下轉給朋友也沒關系,您能幫著分析一下吧,如果有時間能幫我看看嗎?
章哥:
1、我有時間,但去不去的得看您給我多少跑腿兒費了?白使喚的不去,花小錢兒辦大事兒的也算了吧。
2、這種房其實就是工業廠房或辦公樓改造的,打成格子間違規銷售,或者說是“以租代售”。所謂的大產權是人家的,不能分割銷售,也就跟散戶買家沒關系。租約在20年之內的就不算違法,但是屬于違規。那既然是從根子上就違規了,您覺得有沒有風險?
風險一般三種吧。首先既然是違規住人了,那消防和住建城管等部門都隨時有可能來檢查。看人家是否較真兒吧,如果查封的話那就只能卷鋪蓋走人了。然后您跟產權方或二房東打官司去吧,是否能拿回錢來看運氣。
第二種風險是既然產權是人家的,那不管他們是否承諾你租住多少年,人家都可以把產權抵押或直接賣掉,新的產權人是否認可這租約就沒譜兒了。從理論上講是買賣不破租賃,新業主必須認可這老租約。但現實中看雙方博弈吧,反正這種事兒很多,斷水斷電斷網,挖溝拆門搞裝修什么的,人家不說轟你們,就是造成沒法兒住的事實,您能怎么應對?扛不住走了就活該了,人家再換一批接盤俠。
第三種風險那就是直接使壞了唄。從一開始就是殺豬盤,低價引誘一批租客,差不多了就轟人了。甚至是自我舉報。監管部門來了就肯定是查封,然后讓賣家退錢什么的。但人家沒錢,或者干脆換個公司殼子就完了,您打官司去唄,十年八年的人家都陪著。反正人家就一句話:只跟您講法律,不講扯淡的誠信。
3、所謂拆遷賠償三倍也是扯淡,拆遷公司傻啊?而且人家是產權人,您連個股份都沒有,拿個租房合同就想得到三倍賠償,哪國的租客有這待遇啊?
這還得說是人家有產權的,如果從根兒上就是違章建筑,那拆了也就拆了,您后半輩子就打官司去唄。反正這種事兒在北京都玩兒了20多年了,早有成熟的模式,人家所有的問題都考慮到了,只有買家是新手兒。
4、所謂不能轉租轉售就是挖的坑兒,您私下轉租人家肯定不搭理你,但別著急,什么時候想轟你,那這違反合同約定的證據就起作用了,您只能是打落牙自己吞。或者這么說吧,只要合同里有這種條款,那說明人家已經在埋雷了,就沒憋著好屁。
5、其他的沒什么可說的了。這種所謂的長租公寓在北京有的是,規模大的相對好點兒,小的就沒譜兒了,純粹看運氣。
或者這么說吧,昌平這種公寓的租金一般2/3000一個月吧,一年3萬左右。那既然是30萬,算上房租漲幅的話,您能住上7/8年就算回本了,再多住的就算收益。
或者說您也可以先住幾年,然后找個接盤俠,您提前跑路當老賴不就得了。雖然有被逮到挨揍的風險,但風險永遠與收益成正比。包括賣給您公寓的,他們也是這么考慮風險和收益的,大家都違規,就看誰的手段更高明+更無賴了。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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