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毅刑事律師,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文由張毅律師團隊整理,轉載請注明出處;圖片來源于網絡,侵權請聯系作者
![]()
目錄
一、刑法
二、相關立法
三、立案標準
四、司法解釋(3件)
五、其他司法文件(2件)
六、地方司法文件(2件)
【一、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條 【傳播淫穢物品罪】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制作、復制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組織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二、相關立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9年修訂,2009.08.27)
第三條第五項 在互聯網上建立淫穢網站、網頁,提供淫穢站點鏈接服務,或者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
【三、立案追訴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公通字[2008]36號,2008年6月25日)
第八十四條 [傳播淫穢物品案(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向他人傳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數量達到本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二倍以上的;
(二)數量分別達到本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兩項以上標準的;
(三)造成嚴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論壇、即時通信軟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實施本條第二款規定行為的,應予立案追訴。
第八十五條 [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案(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款)]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播放十五至三十場次以上的;
(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司法解釋(3件)】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30號,1998年12月23日)
第十條 向他人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等出版物達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屬于“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達十五至三十場次以上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定罪處罰。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1號,2004年9月6日)
第三條 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或者移動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一)數量達到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二倍以上的;
(二)數量分別達到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兩項以上標準的;
(三)造成嚴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論壇、即時通信軟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實施第一款規定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第四條 明知是淫穢電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網站或者網頁上提供直接鏈接的,其數量標準根據所鏈接的淫穢電子信息的種類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10]3號,2010年2月4日)
第二條 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傳播內容含有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淫穢電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一)數量達到第一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二倍以上的;
(二)數量分別達到第一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兩項以上標準的;
(三)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三條 利用互聯網建立主要用于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群組,成員達三十人以上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傳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 網站建立者、直接負責的管理者明知他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的是淫穢電子信息,允許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網站或者網頁上發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一)數量達到第一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
(二)數量分別達到第一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兩項以上標準五倍以上的;
(三)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其他司法文件(2件)】
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在局域網內制作、復制、傳播淫穢電子信息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研究意見》(2012年)
有關部門就利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制作、復制、傳播淫穢電子信息行為適用法律問題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意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經研究認為: 互聯網是指直接進行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部局域網不屬于互聯網,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部局域網內制作、復制、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行為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2、《公安部關于攜帶、藏匿淫穢VCD是否屬于傳播淫穢物品問題的批復》(1998年11月9日公復字〔1998〕6號)
江蘇省公安廳:
你廳《關于攜帶、藏匿淫穢VCD是否屬傳播淫穢物品的請示》(蘇公廳〔1998〕449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1990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淫穢物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已于1994年8月29日被廢止,不再執行。對于攜帶、藏匿淫穢VCD的行為,不能簡單地視為“傳播”,而應注意廣泛搜集證據,根據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來判斷是否構成“傳播”行為。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沒有“傳播”故意,只是為了自己觀看,不能認定為“傳播淫穢物品”,但應當沒收淫穢VCD,并對當事人進行必要的法制教育。此外,還應注意擴大線索,挖掘來源,及時查獲有關違法犯罪活動。
【六、地方司法文件(2件)】
1、上海市檢察院關于印發《關于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的意見》的通知(滬檢法[2008]143號,2008年1月1日)
45、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傳播淫穢物品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1)向他人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等300人次以上的;
(2)因傳播淫穢物品被行政處罰三次以上,仍向他人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等出版物的;
(3)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6、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款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1)組織播放淫穢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15場次以上的;
(2)因組織播放淫穢電影、錄像等被行政處罰三次以上,仍組織播放淫穢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的;
(3)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組織播放淫穢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30場次以上的,屬于“情節嚴重”。
2、《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節及數額標準的意見》(浙高法〔2012〕325號,2012年11月9日)
107.刑法第364條第一款【傳播淫穢物品罪】
向他人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等出版物300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屬于“情節嚴重”,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08.刑法第364條第二款【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⑴組織播放15場次以上不滿50場次的;
⑵因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受過行政處罰3次以上,又組織播放的;
⑶向未成年人播放的:
⑷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⑸構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⑴組織播放50場次以上的;
⑵累計向10名以上未成年人播放的;
⑶情節嚴重的其他情形。
歡迎關注作者,獲取更多刑事法律文章。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