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三個關于唐山的重磅消息終于來了!一是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長馬愛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二是4名女子的傷情報告出來了,其中2個輕微傷,2個輕傷2級!三是當晚出警的民警謊稱5分鐘到達現場,實際上是800米用了28分鐘!
首先看第一個消息,路北分局局長馬愛軍,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所長胡斌、長虹道警務站副站長韓志勇、機場路派出所民警陳志偉、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長范立峰等5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這個消息出來,預示著打傘行動正式開始,這次唐山是下決心要鏟除“保護傘”了,有傘必打,有惡必除,絕不是說說而已!唐山用行動告訴大家,雖然有幾個害群之馬,但這還是一座英雄的城市!
然后是第二個消息,女子的傷情報告在我的預料之中。但有網友一看輕傷,就說不可能,覺得有黑幕!其實是對輕傷的理解有誤區!用警方的通報解釋,“輕傷不輕,重傷很重”!
如果真的是重傷的話,那女孩需要被打成植物人或者殘疾,像一些耳鼻骨折,眼瞼基本上是輕傷。
而且輕傷2級以上,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了,不過刑期在3年以下,但是陳繼志被警方挖出一大堆案底,拘禁他人,開設網絡賭博洗錢、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完全夠他喝一壺了!
另外,被打女子的信息也被透露,之前網傳這些女子是高考生,其實是謠言。被騷擾的白衣女子今年31歲,叫王某,目前已經在普通病房,也沒有生命危險了!
第三個消息,警是2:41報的,人是2:47跑的,民警是3點09分才到達現場的!這個問題非常的大,因為在6月12日的媒體報道中,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民警陳志朋接受了采訪,當記者問他是什么時間到現場的,他的回答是接警后02:46分就趕到現場!
也就是說,陳志朋撒謊了,這也是他被處罰接受調查的原因之一。那么,他為什么要撒謊呢?具體的原因還不得而知,但是有一點,根據接警的相關規定明確:凡危及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緊急報警、求助,在市區內的,必須5分鐘內到達現場!
而陳志朋說是02:46到達現場,很可能是和這個有關系,因為他說的時間剛好在5分鐘內!但為什么會晚了這么久,目前也還沒有說法。
因為據媒體報道,燒烤店離派出所只有800米的距離,正常來說5分鐘肯定能到,但是應到未到!2:40發生的打人,2:41就有人報案,犯罪分子2:47逃的,如果當晚的警員真的在2:46到,可能當場就可以把陳繼志幾個給抓到了,而且女孩也不用被打這么慘了。
不過這個消息也出側面回應了巷子里并沒有發生二次毆打!
雖然這3個消息來得晚,但對大家來說都是好消息!
女孩沒有性命之憂,壞人需要接受處罰,保護傘也被打掉,這不正是眾望所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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