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快到了,廣西柳州某學校的家長群里,有人號召給老師“眾籌”某品牌化妝品禮盒。一名家長表示不參加,號召者用很漂亮的“外交辭令”要她退群:“我們二班歷來有尊師重道的傳統……向為娃盡心竭力一整年的老師們表達感謝之情……您不愿意參加,就沒必要一直在群里受我們打擾,家委會在這里禮貌地請你退群。”眾籌的金額是40.72元,也不算特別多。但被逼著湊份子,不參與就要祭出“家委會”的大棒把人家趕出群,總覺得有點變味了。事實上,該家長因為一直不太配合“家委會”給老師送禮的各種“決議”,早就被打上了“叛逆家長”的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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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該不該收禮?九十年代的鄉村中小學教師(尤其是民辦老師)經常發不出工資,現在這種情況幾乎不再存在。近十年來,我國報考教師資格的人數從10.72萬上升至1144.2萬,說明教師已經是一個受到眾人追捧的職業。另外還有一個數據顯示:2021年,中國有1400萬人處于“極限通勤”(每天上下班單程要花一個小時以上)的狀態,這類上班族拋去通勤的絕對成本和隱性時間成本,加上占工資比例極大的房租,以及必要的生活開支和社交開支,每個月的凈收入可能已經所剩無幾。教師這個職業,雖說跟所有工作一樣都很辛苦,但畢竟算是旱澇保收。教師也普遍包食宿,每個月到手的工資基本上就是凈收入。教師基本不需要參與太多的社交,沒有太多的“辦公室政治”,雖然負責任的教師會為學生勞神費力,但總體來說少了很多復雜人際關系帶來的“心苦”。當今教師的用度應該是相對充足的,無論是從實利主義的角度來說,還是從防腐拒變的道德要求來講,教師不僅沒有必要收受家長的現金和禮物,反而應該想方設法減少學生家長的負擔。比方說,實有必要購買的課外讀物,完全可以提前幾天告知家長,讓家長們在網上以三四折的價格購買,而不要突然提出購買要求,讓家長們不得不在實體書店以最多七折甚至原價購買;能通過網絡云盤傳輸學生電子檔案的,沒必要讓家長去打印過塑;需要打印的作業盡量用word文檔,不要弄成圖片。作業以word文檔打印只要數塊錢,而以“圖片”的方式打印可能要花接近二十塊……這幾個例子,都是這半年來幫助接送親戚的孩子親身遭遇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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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要不要給老師送禮?一般來說毫無必要。有一個說破了很簡單,但可能很多人至今還想不通的道理:給教師發工資的是國家財政,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來源于稅收,稅收來源于人們直接繳納的經營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還有各種消費間接貢獻的稅收。也就是說,教師的工資構成,本身就包含了千千萬萬家長的繳稅。教師拿了工資,教書育人天經地義。家長通過國家間接給老師支付工資,要求老師盡職盡責理應該當。就算老師盡了本分,家長對老師也并無任何虧欠,又何須額外送禮去巴結討好?
“家委會”(全稱“家長委員會”)是2012年之后出現的產物,由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家委會,代表學生和家長同學校溝通,促進家校合作,讓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無縫銜接。家委會應該起到的作用是:輔助學校優化教學環境,推動現代學校制度的建設。“家委會”在實際操作中之所以經常變成“眾籌”送禮的組織,說穿了是部分家長以公謀私:討好巴結老師,讓老師在學校里給自家孩子更多點撥和照顧。這樣的“家委會”,實際上是腐敗的溫床。
那些得了好處,或者圖謀好處的“家委會”,無權對不配合他們的家長施行道德綁架,無權作出任何變相逼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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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并不是說家長在任何時候都要跟老師“公事公辦”。倘若老師有為孩子額外付出,家長以合適的方式表達謝忱,符合“知恩圖報”的優良傳統,也不構成“賄賂”。例如:孩子某一科目嚴重掉隊了,老師為他付出心血比別的同學多,孩子之后進步也很明顯;孩子有些性格缺陷在家里無法解決,結果卻被老師教育好了……這時家長送一些土特產和花費不多的小禮物,也無可不可。
多數學生都是被老師一視同仁的,沒有享有老師“青眼”的絕大多數學生,其家長并無必要額外送禮討好。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以后出息了記得老師,揚老師的清名,就是對老師最好的報答。
有種特殊情況:比如老師或其近親遭遇不幸,身患疾病缺錢就醫。這時發起捐款信息,屬于“人道主義”范疇,家長可以量力而行能捐就捐,但也仍然不能攀比和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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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網上曝出:成都某小區,有人號召給“大白”捐款送錦旗。這種行為的性質,跟“眾籌”禮物送給老師極其類似。
這兩年經濟不大景氣,很多人下崗失業,收入減少也是普遍現象。那些強制或半強制的、本無必要的“眾籌”和“逼捐”,越少越好。
對于此類捐款行為,套用這兩年使用頻率很高的一個句式,就是:捐款應當遵守知情、自愿的原則,非必要不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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