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我們提到17世紀荷蘭冒險者在明朝海域進行掠奪與當地民眾爆發沖突,那么明中央政府又是如何應對西方到來的“自由貿易者”在帝國海域搶掠民眾的。
荷蘭殖民試探明朝的東亞秩序
荷蘭人被稱為“紅毛番”或“紅夷”,其東來絕非偶然。1581年,荷蘭脫離西班牙統治,迅速憑借先進的航海技術和商業資本崛起,其成立的荷蘭東印度公司(VOC)被授予了開辟殖民地、建立軍隊和發動戰爭的巨大權力。他們的目標明確而堅定:打破葡萄牙和西班牙在東方貿易的壟斷,直接獲取中國的絲綢、瓷器和茶葉,并將東亞納入其全球貿易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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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荷蘭人面對的是一個自成體系的“天朝”秩序。明朝在“朝貢體系”的框架下管理對外貿易,將一切涉外事務視為政治行為,經濟交流則附屬于政治認同。官方指定的“市舶司”負責管理與指定國家的貿易,而民間私人海外貿易則長期受到壓制或禁止。這種以中國為中心、強調等級和羈縻的世界觀,與荷蘭所代表的,以主權平等(至少在形式上)和自由貿易為原則的近代西方國際體系,產生了根本性的沖突。
因此,明朝與荷蘭的接觸,從最初就充滿了誤解與碰撞。荷蘭人試圖以武力通商,而明朝則視其為一種新型的、更強大的“倭寇”或“海寇”,其對沿海的劫掠行為,嚴重挑戰了帝國的權威與安全。
沖突的螺旋
1604年,荷蘭艦隊司令韋麻郎首次占領澎湖。明朝福建當局的反應迅速而老練:他們沒有立即動武,而是派遣使者登艦交涉,嚴詞要求其離開,同時切斷所有岸上補給。明朝官員深知荷蘭人“所求者市耳”,故采取“絕其飲食,斷其貿易”的圍困策略。韋麻郎在困守數月后,一無所獲,只得悻悻離去。這次事件展現了明朝“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外交與威懾智慧。
1622-1624年的武裝占領澎湖:這一次,荷蘭人帶著更強的軍力和決心卷土重來。他們在澎湖大興土木,建造堡壘,并以此為基礎,尤其是享有隆慶開關之便的九龍江口和重要錨地廈門,頻繁劫掠福建泉州漳州沿海,俘虜中國居民充當苦力,造成了極壞的影響,上一篇文章荷蘭海盜的明朝見聞:掠奪東亞海域與明朝漁民的沖突就是在這時期發生的。明朝內部對此出現了“主剿”與“主撫”的爭論,初期,部分官員認為荷蘭人主要為通商,算不上強盜,仍希望通過談判和禁海令迫使其就范,甚至發生了荷蘭人試圖重金賄賂地方官員3萬兩白銀以求通商的事件,但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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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當和平手段失效后仍然沒有使荷蘭人離開澎湖,明朝展現了其決斷力。主戰派官員、福建巡撫南居益力主武力清剿。他調集了11000大軍和2百艘輔助船只和戰艦,對澎湖荷軍形成絕對優勢。明軍采取了穩扎穩打的策略,并不急于強攻堡壘,而是在澎湖港內遍設火船,陸軍則架設炮臺,日夜轟擊,并進行長期圍困。南居益甚至致信荷軍司令,揚言要填平澎湖灣。在強大的軍事壓力和補給斷絕的困境下,荷蘭人最終在1624年屈服,同意拆除經營兩年的堡壘,撤離澎湖,轉而向東占領了當時明朝統治薄弱的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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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澎湖之戰期間,福建沿海的沖突也在繼續。荷蘭人試圖通過封鎖廈門等沿海港口、劫掠中國商船的方式,逼迫明朝開放貿易。迫使明朝官員實行了"鴻門宴":
據載,1622年11月1日,福建官員薛伯泉造訪東印度公司艦隊設計假意談判,邀請荷蘭艦隊指揮官及隨從約30人上岸赴宴,讓荷蘭幾位指揮官大喜過望,11月14日,荷蘭艦隊指揮官斯蒂安-弗朗斯親自出馬率領單桅船默伊登號和埃拉斯默斯主力戰艦奔赴廈門本島,在酒宴上,荷蘭人并非沒有警惕心里,官府只能開出隆慶開關建立的航線都外包出去才打動荷蘭人,移至專門招待所,利用高度白酒灌醉并擒拿了包括司令、船長在內的荷蘭人員。
17日,岸邊的默伊登號艦隊長官克拉赫隨見人沒有回來,派人去詢問還被駐軍擒獲。同時,明軍準備一批新酒送給岸邊艦隊以瓦解艦隊抵抗被發現,只能組織約50艘火船和2艘戰船對滯留海面的荷蘭船只發動火攻,默伊登號被火藥點燃前帆和桅桿引發火藥殉爆,其余軍艦在明軍反應之前迅速逃回九龍江口的艦隊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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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行動未能完全解除荷蘭對沿海的封鎖,荷軍被激怒此后仍繼續騷擾了47天才因彈藥耗盡撤離。此事也體現了明朝方面在處理此類沖突時,也注重策略運用。
海戰爆發
荷蘭人退往臺灣后,并未放棄打開中國大門的企圖。他們與當時東南沿海的海盜勢力(如劉香)勾結,繼續威脅貿易航線。1633年7月,荷蘭臺灣總督普特曼斯為迫使明朝開放貿易,聯合劉香艦隊,對廈門發動了精心策劃的突襲,重創明軍水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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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檢
這一挑釁徹底激怒了明朝。崇禎皇帝朱由檢下令全力反擊。福建巡撫鄒維璉授命已接受招撫的原海盜首領鄭芝龍為前鋒,組織反擊。鄭芝龍深諳荷蘭戰艦的優缺點——其船堅炮利,但數量少,且近戰機動性不足。他為此制定了以“火船”為核心的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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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羅灣大捷不僅是一場軍事勝利,更是一場心理和政治上的勝利。并向東亞所有海上力量宣告:在東南沿海,明朝(及其代理人)依然擁有無可爭議的主導權。
解決方案:超越戰爭的體系性整合
明朝的解決方案并未止于軍事勝利。料羅灣之戰后,明朝展現出了驚人的務實態度,構建了一套多層次、行之有效的長效管理機制。
這是解決方案的基石。從澎湖的武力驅逐到料羅灣的毀滅性打擊,明朝清晰地傳達了底線:任何試圖通過暴力手段挑戰其主權和沿海秩序的行為,都將遭到無情的武力回擊。這為后續的一切政治和經貿安排提供了強有力的后盾。
“撫”的策略主要體現在對關鍵人物鄭芝龍的運用上。明朝招撫鄭芝龍,使其從“海盜”轉變為“朝廷命官”,并將其海上武裝力量轉化為官方的海防力量。這一招堪稱神來之筆:
*以盜制夷:利用鄭芝龍熟悉海戰、了解西方的優勢,來對抗更強大的荷蘭殖民者。
* 以盜制盜:利用鄭芝龍的力量清剿其他海盜勢力,維護沿海治安。
通過將體制外的挑戰者體制內,明朝既增強了自己的海防實力,又消除了內部隱患。
料羅灣戰敗后,荷蘭人認識到武力脅迫的失敗,轉而尋求與鄭芝龍合作。明朝也默許了這一新的貿易模式。鄭芝龍憑借其私人海上帝國,成為了中荷貿易不可或缺的中間人。他建立了一套規則:所有商船,包括荷蘭每年的12萬法郎,都必須向他繳納“餉稅”(保護費),并購買“令旗”,才能在中國沿海安全通行和貿易。
這實質上是一種**官督商辦**的變通策略。明朝官方無需直接與“紅夷”進行有損體面的官方貿易,而是通過代理人鄭芝龍來管理和控制對外貿易。既滿足了荷蘭人對貿易的渴望,將其行為納入可管理的范圍,又維護了“天朝”的顏面和朝貢體系的基本原則。
明朝對荷蘭殖民者的解決方案,是一套成功的、具有中國智慧的古典地緣政治實踐。它并非追求徹底的消滅,而是通過“剿撫并用,恩威并施”的組合拳,實現了力量的平衡與秩序的穩定。
塑造了東亞貿易新格局:荷蘭人被迫接受在明朝制定的框架內進行貿易,臺灣成為了其轉口貿易基地,而非進攻大陸的跳板。展現了傳統帝國的應變能力:它證明,即使在王朝末期,明朝在面對前所未有的西方挑戰時,依然能夠調動其政治、軍事和經濟智慧,找到一條行之有效的應對之路,將危機轉化為一種可控的共存模式。
十七世紀的東亞海域,是一個力量消長與碰撞的大舞臺。當衰朽之氣漸生的明帝國,遭遇正值黃金時代、銳意東進的荷蘭殖民者,一場持續近四十年的海上較量徐徐展開。這場較量并非簡單的軍事對抗,而是一場融合了武力、外交、經濟和戰略思維的復雜博弈。明朝通過一套兼具彈性和實效的“剿撫并用”策略,最終成功地將這股新興的西方力量納入其可控的軌道,維系了東南海疆的穩定,并深刻塑造了此后近半個世紀的東亞貿易格局。
這段歷史告訴我們,十七世紀的東西方相遇,并非單向的“沖擊-反應”模式。在強大的軍事威懾和靈活務實的外交手腕結合下,當時的東方帝國完全有能力駕馭變局,甚至在一段時間內,為西方新興力量訂立規則。明朝的解決方案,是其海洋經略史上最后,也是最為輝煌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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